(D)事用相攝之相
- 以理曲明
- 正明相攝
- 相攝
- 若偏就妄執之事,即一向不融,若據心性緣起依持之用,即可得相攝。
- 所謂一切眾生悉於一佛身中起業招報;一切諸佛復在一眾生毛孔中修行成道。此即凡聖多少以相攝,十方世界內纖塵而不迮,三世時勢入促念而能容,此即長短大小相收。
- 一切對法及不對法,起必依心,心體既融,相亦無礙。
- 相即
- 非但一念與三世等,亦可一念即是三世時勢;非但一塵共十方齊,亦可一塵即是十方世界。
- 以一切法唯一心故,別(一切法)之外無別心;心具眾用,一心是別,常同常異。
- 兼破餘疑
- 破凡聖不同疑
- 聖人即能以自攝他、以大為小、促長演短、合多離一,何故凡夫不得?
- 凡聖理實圓融,但聖人稱理施作,所以皆成,凡夫性執乖旨,是故不得。
- 破聖無別相疑
- 聖人得理,便應不見別相,何得以彼小事以包納大法?
- 若據第一義諦,真如平等實無差別,不妨即寂緣起世諦不壞而有別相。
- 破世諦差別疑
- 若約真諦本無眾相,故不論攝與不攝,若據世諦彼此差別,故不可大小相收。
- 若二諦一向異體,可如來難,今既以體作用名為世諦,用全是體名為真諦,寧不相攝?
- 破世諦攝事疑
- 體用無二,只可二諦相攝,何得世諦還攝世事?
- 以世諦之中一一事相,即是真諦全體,故云體用無二,若真諦攝世諦中一切事相,即世諦中一一事相亦攝世諦中一切事相。
- 破濫同神我疑
- 外道所計(神我),心外有法,大小遠近、三世六道、歷然是實,實事之相異神我,神我之相異實事。
- 設使即事計我,我與事一,但彼執事為實,彼此不融。
- 佛法之內即不如是,一切法悉是心作,但以心性緣起,不無相別,而唯一心為體。
- 以事巧示
- 示大小相攝相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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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憶想身上一小毛孔 | 心想所作,毛孔與城大小不異 |
| 憶想作一大城廣數十里 |
- 示時劫相攝相即
- 夢中經歷十年五歲時節事,而覺已始知經食頃,以一食之頃經多年之事。據覺論夢,夢裡時長便則不實,據夢論覺,覺時食頃,亦則為虛。
- 若以一心望彼,長短俱無,本來平等,故得相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