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則不得演奏於三寶之前(今人有以佛化電影、佛化歌曲、佛化戲劇來弘揚佛法者,自是不違佛制的,但是出家人絕不可參與演出)。如在寺院中由俗人演奏歌舞而屬於讚揚三寶功德的,並且專為出家人演時,佛陀是准許看的,至於到以歌舞倡伎為營業的娛樂場所去看,佛陀則絕對的禁止。我以為這有幾點理由:1.娛樂場所的歌舞,好壞不等,以娛樂為商業的人,為了「票房價值」,迎合低級趣味的色情演出,乃是極平常的事;2.娛樂場所的觀眾,男女混雜,賢愚不類;3.出家人的生活,應以攝心閑靜為職志,應以禪誦聽教為要務;4.出家人的服飾形貌與俗人殊異,易受俗人的注目,易招俗人的譏謗。有這四點理由,修道人是否應該進出於娛樂場所呢?受了八關戒齋的人,可能與第四點無關,與前三點則是有著密切關係的。但我看到淨海法師報導泰國的比丘生活,他們可以看電視,也可以聽收音機中的歌唱,根據佛制要求,他們看的電視,應該是有關佛教化的節目,他們所聽收音機中的歌唱,也該是讚頌三寶的歌唱。泰國實情如何,我則不得而知。
關於「歌舞倡伎」的內容,《梵網經》菩薩三十三輕垢戒說:「不得聽吹貝、鼓、角、琴、瑟、箏、笛、箜篌、歌叫、伎樂之聲;不得樗蒲(賭錢)、圍碁(棋)、波羅賽戲(象棋)、彈碁(漢宮人粧奩戲)、六博(即今雙陸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