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律學綱要 292


關於這一條戒,近世以來,頗有研究的必要。因為宗教不能與人群大眾的日常生活脫節,否則將有被棄於人群大眾之外的可能。至於人群大眾的日常生活中,最受重視的,便是婚姻大事及生死大事。佛教的形態,一向偏重於生死的問題,乃至僅偏於度亡的問題,以致被近人羅家倫譏為「人死觀的宗教」。研究佛教的本質,絕非限於度亡,佛陀的應化人間,乃為救度活人,進而救度一切的眾生;度亡的法門,僅是附帶的而不是主要的,後世的中國佛教,竟爾本末倒置了!所以晚近數十年以來,有些佛教徒們在倡行佛化結婚的儀式了。從現實的要求上說,這是值得提倡的風氣;從原則上說,佛化結婚,並不違背佛教的精神,甚至是合乎大乘佛教的宗旨的;從觀感上說,我也贊成佛教徒的青年男女,應該舉行佛化結婚。佛化結婚是佛化家庭的基礎,也是佛化家庭的開始,有了健全的佛化家庭,才有優秀的佛化子女,有了優秀的佛化子女,才有優秀的佛教青年,有了優秀的佛教青年,佛教才會受到社會的尊崇與嚮往,才會將佛教的義理與精神,普遍的散佈到社會的每一個角落裡去,這也就是大乘佛教的宗旨。

然而,佛化結婚的儀式,也不是沒有人反對的,反對的理由是這於佛制無稽,且有違背佛制的罪嫌,因為十三僧殘的第五條,便是作媒人戒。並以為凡為男女淫事有關的一切活動,出家人都不得參與,今日的佛化婚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