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律學綱要 394
第一,明敷座結壇法
第二,明請師入壇法
第三,明禮敬三寶法
第四,明正請師法
第五,明開導戒法
第六,明請聖法
第七,受四不壞信
第八,懺悔過法
第九,明發願法
第十,明發戒體法
第十一,明宣戒相法
第十二,結讚迴向
(二)授大乘菩薩戒儀
這就是被弘一大師讚為「最為美備」的一種,這是靈芝律師元照所撰的一種,被收集於《芝苑遺編》卷中(《卍續藏》一〇五.二六八頁B─二七四頁A)。
首頁
目錄
上層
上頁
下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