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律學綱要 394


第一,明敷座結壇法

第二,明請師入壇法

第三,明禮敬三寶法

第四,明正請師法

第五,明開導戒法

第六,明請聖法

第七,受四不壞信

第八,懺悔過法

第九,明發願法

第十,明發戒體法

第十一,明宣戒相法

第十二,結讚迴向

(二)授大乘菩薩戒儀


這就是被弘一大師讚為「最為美備」的一種,這是靈芝律師元照所撰的一種,被收集於《芝苑遺編》卷中(《卍續藏》一〇五.二六八頁B─二七四頁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