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法經》對婦女也有寬大的地方,《科多馬法典》中說:「若女子已達妙齡,其父不為其定配偶者,經三月後,女子得自從其意擇夫。」這是自由的婚姻。
《包達耶那法典》對於婦女的貞操尺度也很寬大:「婦女有特有之拂穢法,每月之經水,能去其自犯之罪。」即是說:妻女與他人通姦,只要沒有因此受孕,便算無罪。
對於寡婦的要求也不嚴格,《科多馬法典》及《包達耶那法典》均說:於丈夫死後的一年之間,要斷酒、肉、蜜、鹽等物,伏於土室。一年後若欲求子,可與亡夫的兄弟或親族,生兩個兒子。《科多馬法典》又說:若丈夫他往,過六年而仍無音訊者,其妻與他人通姦,無罪。
生活即是祭祀
根據《經書》的規定,人之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