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基督教的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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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基督教會
耶穌這個人,可說是無拘無束的人,他不用文字的思想,不用思想的邏輯,也不用組織的教團。從〈馬可福音〉看,他到處都以治病趕鬼,吸引了許多老弱婦孺的群眾。對這些群眾,也唯有一些簡單的譬喻說些小故事,群眾也很少人聽懂他譬喻的真義是指的什麼?他對群眾的感化力,是在於他給群眾的同情,並用他的感應力為群眾治病。
但是,耶穌沒有想到宗教的儀式,也沒有想到教會的組織,甚至有反儀式反組織的思想。
大概是在耶穌死後幾年,據說是西元三十五年,那時離耶穌被釘死,已有近十年了(耶穌生於西元前大約四年至六年或五年以上),耶穌的幾位常隨的門徒,想到了要為耶穌做點什麼了。那就是使徒傳道的開始。
教會的成立,是由保羅開始。保羅這個人,我們已經說過,是一位了不起的人物,他給基督教注入的生命力,可謂震古鑠今。
保羅一邊為耶穌的言行闡釋宣揚,一邊則到處傳道。他的傳道區域,遍及羅馬帝國的各都會,如大馬色居比路、帕弗、旁非利亞、彼西底、呂高尼、加拉太、弗呂加、敍利亞、基利家亞西亞馬其頓、雅典亞該亞等各省,無不有其足跡。甚至向西發展,要以西班牙為目的。在他皈依基督教後的二十多年之中,他的足跡所至,隨處設立教會,並且實行團契的生活──各教會有無相共,互助合作,以推行其公產公用的理想。雖然,這一共產型的團契生活,由於後來分子的良莠不齊而沒有貫徹到底,但其教會的基礎則已建立了。
保羅對於日漸複雜的教會分子,也深惡痛絕,那些藉信教而賴教會生活的人,保羅便主張:「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飯。」(〈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三章第十節)
因此,基督教會以耶路撒冷為基地,向安提阿,而一直開展出去。使徒們也用外國方言,向外邦人傳福音。尤其他們已能使用希臘語文傳教,藉此語文為媒介,教會的力量便迅速地遍及希臘文化所及的方域。
初期的基督教,由於它是反對猶太教的,是反對多神教及偶像崇拜的,又是反對政府的,並且態度堅定,情緒狂熱,赴湯蹈火,在所不辭。所以它的處境是「四面楚歌」。猶太教要迫害他們,外邦的群神教要迫害他們,人們多以基督徒為大逆不道者視之,逼得基督教的傳流,只得在地下的墓穴中祕密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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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受迫害者而成為迫害者
西元六十四年,遇上羅馬大火,尼祿王為了推卸罪責,便嫁禍於大家所不喜歡的基督徒,說是基督徒放的火。因此大舉進行搜尋迫害,把基督教徒投入惡獸欄、浸油點天燈、釘上十字架,殉難者不計其數,使徒彼得及保羅,據說也是死於此次的迫害。
自尼祿王之後,羅馬政府很想統一宗教的信仰,但卻未考慮基督教,所以頗有把基督徒撲滅的決心。因為當時的基督徒雖不殺人放火,由基督徒而引起的麻煩卻很多。所以造成了基督教教會史上的羅馬帝國十次大迫害(實則僅有九次,因為第十次僅欲迫害而未見諸實行)。
然而,我在前面說過,初期的基督徒是不怕死的,並且以赴死為成義;何況無理而殘暴的大肆迫害,也適足以引發更多人民對基督徒的同情。因此,基督教的勢力,正是「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並且越來越壯大,竟把羅馬的統治者驚醒了。
所以,到了西元三一二年,當君士坦丁大帝打敗了東部羅馬,使羅馬統一而爭取帝位的時候,他就想到了基督教的力量,所以藉著他的士兵多信基督教為理由,而於西元三一三年頒布了他有名的「米蘭詔書」,第一次使得基督教成為受政府所公認並護持的宗教。
雖然,君士坦丁本人,到了西元三三七年臨終時才公開皈依基督教而受洗禮,但他對於基督教的護持發展,已盡了最大的努力。以十字架作為他的旗幟的標誌,規定屬下接受基督教的信仰,支持召開了第一次主教大會,以期將教會內部團結起來,再使全國人民向教會團結。他的這一套策略的運用,對他的安內攘外的政治功能,確有很大的幫助。於是,政府與教會相得而益彰。
君士坦丁自己也躬親講道,散發《聖經》,勸人信從,並將各古教的廟宇,給基督教會做講道所,但也沒有完全撲滅古教的信徒。他在政治方面則極力走上基督教化,依照基督教義,廢止格鬥戲(人與人鬥、人與獸鬥以娛樂觀眾的戲,那是殘忍的戲)、廢止十字架刑、禁殺奴僕,並獎勵人民釋放奴僕。
但是到了君士坦丁的兒子,君士坦丟斯第二(Constantius II),情形就不同了。因他過分擁護基督教,竟效法以前迫害基督徒的手段,去迫害羅馬古教,於是,基督教徒們在各地將異教的廟宇搗毀,強迫人去信仰皈依基督教會。
這也是因果循環,到了君士坦丟斯第二的堂弟朱利安(Julian)嗣皇帝位後,為報父兄皆被害於基督徒手的不共戴天之仇,又反對基督教而立意復興古教。不過這是信奉羅馬古教的最後一位皇帝,自此以後的諸皇帝,無不信仰基督教,且有一個叫作替歐豆書第一的皇帝(Theodosius I),於西元三八二年嚴禁基督徒背教,違者處死,並且重演搗毀古教的廟宇及神像的故事。
到了替歐豆書第二位皇帝,強迫人民入教受洗(西元四四〇年)。到了遮司替念(Justinian),將雅典大學的學舍封閉(西元五二九年),並命令政府人員及全國人民,一律受洗入基督教。
到了西元第九世紀時,古教異端,便在羅馬帝國的版圖內,完全滅絕!
很明顯的,基督教最初反政治,並遭政府的迫害,但到了西元第四世紀的四〇年代以後,正如朱利安臨死前所說的一句話:「加利利人哪,你終究得勝了。」(加利利人是猶太人輕藐耶穌的稱呼)基督教終於征服了政治,跟政治的權力結了婚,並把政治當成了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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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皇制度
宗教的信仰越受政權的重視,宗教的勢力也就越大,宗教領袖的地位也就越高,而且,神權的政治理想,早就是《舊約》的中心觀念。
因此,約在西元五百年左右,羅馬基督教會的教長,便成了教皇(Pope)。
因為奧古斯丁等根據《舊約.以西結書》的鼓吹,世界除教會之外,別無得救之道。所以教會應在國家之上。於是,教會成了國上的國,教皇成了皇上的皇,也就是太國與太上皇了。
到西元七五五年後,羅馬教皇便兼了義大利的國王,直到西元一八七〇年才結束了這樣的局面。
因此,教皇在加冕時,共有三頂王冠:一為國王冠,一為教皇冠,一為萬王之王冠(代表基督,基督自稱是萬王之王)。
然而,教會既從天國降到了俗世,俗人的毛病也就難免不在基督教士的道袍之下,繁殖滋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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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分裂
正因為政治的權力進入了羅馬教皇的掌握,在君士坦丁堡方面的教會大主教,就覺得不以為然了。東方的大主教跟西方的教皇,原來是隸屬性的。但從西元第八世紀開始,彼此的思想距離,就越來越遠:一者傾向於塵世的權力,一者保持住宗教的本位。在羅馬方面的,因為羅馬人以政治見長,教會當然也學得了政治的手法。在君士坦丁堡方面的,接近東方,仍以希臘的哲學見長。
東西兩個教會,爭來爭去,終於在西元一〇五四年,分道揚鑣,各不相屬,西方的就是今日的天主教會,東方的就是今日的東正教會。前者又稱為羅馬教會,後者又稱為希臘教會。
到此為止,基督教會已經分裂為二。跟耶穌希望的「合成一群,歸從一牧」,正好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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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的中古時代
現在,我們已講到西方的中古時代,所謂中古,大約是指的自西元十一世紀至十四世紀的階段。
說到中古時代,大家總要想到基督教教會的黑暗恐怖。但是,基督教會也有其善的一面,比如由於基督教的信仰,感化了侵入的蠻族日爾曼人。中古騎士的氣質,也是由於基督教的陶養,並使中歐與西歐的一切家庭,處於同樣的社會生活之中。基督教會也辦了不少的慈善事業,教會的寺院也非常的好客,歐洲民風的淳厚,迄今仍可見到,這些都是基督教會的功績。
雖然,教會對於異端的處置,是非常的嚴酷,比如教皇貴勾利第九(GregoryIX 西元一二二七~一二四一年),於西元一二三五年設立宗教裁判所,又稱為「斷獄司」(Inquisition),用嚴刑審訊異教徒或異端。
其實,用酷刑對付異教徒的,也不自中古開始,比如被基督教尊為聖徒的賽里爾(Cyril),他是狂熱的基督徒,約在西元四一二年至四四四年之間,他被任命為亞歷山卓的監督,他就利用監督的地位,煽動對於居住在該地的猶太人,做大規模的屠殺。使他被稱為聖徒的,則是由於另一項功績;他對一個名叫希柏夏(Hypatia)的女子,利用了酷刑;她是一個篤守新柏拉圖哲學的女子,跟當時的教會思想不合,所以賽里爾把她逮去,由車上拖下來,剝到一絲不掛,拖到教堂,被一群狂徒,用手屠戮,她的肉,是用尖利的蠔殼由她的骨上刮下,她震顫著四肢,被送到焰火之中。從此以後,亞歷山卓那個地方,就不再有哲學家來騷擾它了(取材於《西方哲學史》第二卷第一篇第五章)。這真是令人心悸肉顫的酷刑!
有一位教皇,那是英諾生三世(Innocent III 西元一一九八~一二一六年),羅素對他有如此的評語:「他是個精明厲害的政客」、「可惜者,乃缺乏基督教徒之謙恭耳!」(《西方哲學史》第二卷第一篇第十二章)他在就職的時候,以萬王之王自居,他說:「看呀!今天我們將你們置於國家之上,要提起就提起,要放下就放下,要毀滅就毀滅,要撤銷就撤銷,要建樹就建樹。」他後來也真的如此做了。
當時有兩個被視為邪教的異端,亞爾比教派(Albigense)及發爾多教派(Waldenses)事實上他們也是基督教徒。英諾生三世便向他的附庸發出命令,對他們做十字軍式的討伐,此事見於西元一二〇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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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軍東征
說起十字軍東征嘛,這本來是給回教徒一些顏色看的,因為回教徒佔領了他們兩教共同的聖城耶路撒冷。
在西元一〇九五年,教皇烏爾班二世,呼籲基督徒團結起來,向回教徒進行聖戰,一〇九六年,戰爭開始。這在表面上是對付回教徒,骨子裡則另有作用。羅素說:教皇藉此宣傳而增加權力,同時可以藉機對猶太教徒強迫領洗、大肆屠殺、劫掠財產。第一次十字軍,在日爾曼對於猶太人,有大規模的屠殺。第三次十字軍,則在英倫,信基督教的皇帝約克,對於猶太人屠殺之多而慘,令人不堪聞問。第四次由英諾生三世教皇發動的十字軍很好,沒有殺到聖城去,僅是轉到君士坦丁堡去,殺了無數平民,搶了可搶的財貨就滿載而返,因為那是他們分了手的朋友。
十字軍東征,自西元一〇九六年至一二七〇年,共一百七十四年之間,發動了七次,雖對東西文化的交流上有些貢獻,然於宗教的精神及其威信而言,可謂一敗塗地。因為除了屠殺猶太人、屠殺回教徒,以及屠殺無辜的平民之外,基督教會並未藉著萬王之王的神威而使他們得到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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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敗的羅馬教會
說到基督教的威信和神聖,自西元第八世紀之後,真是不堪一提。因為在神聖的羅馬教會之中,到處都是腐蝕教會的細菌,比如到了西元第十世紀,教會已不再是教徒的教會,已是「強盜、娼妓和私生子」(《基督教概論》第三章)魚肉教民的工具;因為,在那個年代之中,教皇的權力已為貴族所控制,當時的實力人物是元老院議員西奧菲拉,因此他的女兒羅沙便成了教皇的實際控制者。這個女人,後人把她看作妓女,因為她公開地嫁了好幾任丈夫,她的不落籍的情人,則更無法統計其數字,其中就有一個她的情人交了好運,她把他升為教皇,那就是塞查斯二世(Sergius II 西元九〇四~九一一年)。她和塞查斯二世生的兒子也繼任為教皇,那就是約翰十一世(西元九三一~九三六年)。她的孫子,在十六歲時就當了教皇,那就是約翰十二世(西元九五五~九六四年)。
因此,到了西元十一世紀的教會,要求改革了。改革家所反對的,是教會教士的兩大罪行:一是鬻賣聖職,一是蓄養情人;一是財,一是色,教士的生活腐敗如此,還有什麼話說!但也怪不得他們,教士的職位是用錢買來的,當然也要用同樣的方法出售個人職權以內的職位了;教士既不能公開結婚,有了財勢,除了蓄養情婦,還有什麼比這更加美妙的享受呢?所以也是值得同情的!至於聖潔的宗教情操,以及修靈的精神生活,跟這些比較起來已經不算重要。
就以英諾生三世來說:他是一個偉大的教皇,他在三十七歲時,就繼承他的叔父而登了位,有人說:以他的才幹,「不但指揮教會的行政,並且指揮全世界的行政」而無愧(《人類的解放》第七章)。他所欠缺的,也許正是身為一個教皇所該有的一些什麼,但他本人覺得,已經不少什麼,如果嫌少,那大概是尚未征服全世界。至於宗教的氣質,那已用不著了,因為教皇的權威,就已代表了萬王之王,你要萬王之王還增加一些什麼呢?就不怕「震怒在你的身上」嗎?
說起震怒,至少,這位仁慈的萬王之王,尚沒有能把這世界提前毀滅,所以仍該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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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付異端的方法
但在中古時代的基督徒看來,起於波斯的一個新宗教──摩尼教徒,是應該反對的。因為摩尼(Mani)所主張的那一套禁欲克己的思想,流傳在民間,對於富足奢華的基督教士生活很不投機。所以,最好的方法,是用「信奉邪教」的罪名,來得簡明而有力。那位厄克巴塔那的先知,那位將佛教、基督教、太陽教、猶太教混合一體的先知摩尼,就是這樣在基督教士們的審判下,將他帶到城牆上處以磔刑,並將他的屍體剝了皮,陳於城門口,以儆效尤。
然而,摩尼教的陰魂不散,竟然到處闖禍,因此也造成了許多人的冤死,並且使得基督教的內部也遭了殃。比如普立息立安(Priscillian)是西班牙的主教,便受火刑而死,他的罪狀就是被控有摩尼教的傾向。
同時,各區的教民,對於教會也時有反抗,那些反抗的首魁,處死是理所當然。那些教民,卻完全表現了耶穌的精神,若被宣告死刑,他們反覺得歡欣,就像羔羊一般地柔順,連忙跑到火刑的綁柱上去受刑。也正像初期的基督徒一樣,燒死了一個,往往又來了十個,或更多的人。
這時候,有許多真想奉行基督教義的人們(前面說到的那兩個教派),不滿羅馬教會,英諾生三世教皇便鼓動了一部分正式的十字軍,前往征討。
因此,滿足了野心貪暴的十字軍,卻犧牲了許多人的生命。被十字軍絞死、焚死、溺死、斬首、分屍的男女婦孺,以各城市的大小,多者兩萬人,少者兩千人。
當然,人被殺光了,財物總不能任其拋棄,十字軍將財物帶走,當然不能算是劫掠。因為這是奉了萬王之王的命令而行,何況翦除「邪教」,是千該萬該的事呢!
可是,這些「邪教」的殘餘,竟躲在深山中潛伏流傳了三百年,終於,那些「邪教」的教義,又被馬丁路德說了出來,結果便攻垮了神聖的羅馬教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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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裁判所
除此以外,對付異端的方法,那就是西元一二三五年成立的斷獄司,又譯作「宗教裁判所」,如今已經不用,我也不忍再把那些血淋淋的案件,詳細地介紹出來。我只能借房龍的幾句話來介紹:「我們的印象總是:哈瓦那(Havana)的黑暗地牢,里斯本(Lisbon)的苦刑室,克拉科(Cracow)博物院中鏽著的大鑊與燒紅的鐐銬,黃色的頭巾與黑色的面罩,一個國王露著下顎,睨視著一長排的老年男女,掛在示眾架上慢慢地搖擺。」因此房龍又發表感嘆說:「但結果,我們所有的恐怖情感,仍足使我們極力贊成那些主張一切祕密法庭,都是無可容忍的罪惡,不應再許其存在於文明社會中的人士。」(《人類的解放》第七章)且有一個叫作派拉摩(Paramo)的裁判官說:此種宗教裁判所的制度,是始於亞當夏娃被逐出樂園之時。以此作為設立宗教裁判所「神聖」根據,可謂荒誕之極了。
奇怪的是,當沒有「邪教徒」可整的時候,他們竟會製造出「邪教徒」來。但是,宗教裁判所確實沒有冤枉殺死一個人,因為那些人都是自己情願死於火刑的,那些犯了莫須有的罪名的人,不願慢慢地死於地牢之中,所以總是「如實」供認與他們完全無涉的種種罪狀,以求一下子燒死。
就這樣,經過五百多年之久,世界各地──當然是指基督教的世界,有數十萬的無辜人民,或只因鄰居的傳說,就被半夜裡從床上捕去,喪失了他們所有的一切。
第五節 基督教的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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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改革與馬丁路德
基督教會,既然到了如此地步,革新的要求,自然是越來越強烈了。不過,在教會的恐怖高壓之下,誰又敢於出這個鋒頭呢?
教會,一方面用鐵腕壓制人民,一方面又用捐稅滿足錢包,巧立名目,廣事搜刮,例如糧稅、花捐、贖罪票、禧年捐等等。
於是,人民不滿教會的情緒,慢慢地,在做星星之火式的燃燒了。然而,謀求革新,談何容易!
所以,反對者如波希米亞(Bohemia)的胡司約翰(Huss John 西元一三六九~一四一五年),義大利的撒弗那拉(Savonarola 西元一四五二~一四九八年),為謀改革而遭火刑燒死。英國的威克里夫(Wicliffe 西元一三三〇~一三八四年),雖未遭火刑,但在他死後的屍骨,仍被從墓中挖出,焚燒了投於河中。
好在,這時的經院哲學中,唯名論抬頭,神祕派興起,重視個體價值,主張獨到個人的靈修,對於教會的服從,已較淡漠。
於是,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 西元一四八三~一五四九年)應運而生。
馬丁路德確是一個偉大的人物,因他小時不過是德國薩克森省厄斯本城的一個貧窮的礦工之子,所以他曾行乞於市而以賣唱來補助學費,後來得到一個富婦的憐助,使他完成了大學的教育。
中古的經院哲學,約分三大派:實在論、唯名論、概念論。但也絕不是真的實在論,否則便成泛神論;也不是真的唯名論,否則便會與獨斷性的基督教義衝突;所以概念論做了這兩者之間的調和。
馬丁路德由於生活上的刺激,使他進了修道院,他所佩服的是唯名論,這給他自由思考方面有所啟示,進而使他對於教會感到厭惡。尤其當他在一所小小的韋吞堡大學裡當了教授,他所教的是〈詩篇〉、〈羅馬人書〉、〈加拉太書〉。因此保羅的思想也給了他的靈感,那就是〈羅馬人書〉中的一句話:「義人必因信得生。」(〈羅馬人書〉第一章第十七節)這是說:不必藉著教會,只要信,即可得救,人人均有可能接近上帝,人人均能自己閱讀《聖經》並理解《聖經》。
也真該有事情發生了,正好特色烈(Tetzel)奉教皇利歐第十(Leo X)之命,為建造羅馬的聖彼得大教堂而籌款,到德國推銷贖罪票,並說:不論犯了何罪,均可以買票來贖,而人人都是犯了罪的罪人。
特色烈行進韋吞堡,路德便公布了有名的九十五條,指摘贖罪票的非法,並說唯有信仰耶穌基督的贖罪之功而痛悔前非者,可得赦免。那是西元一五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的事。
這一公布,可謂大快人心,但也立即招來了教皇的訓諭,限他在六十日內悔過歸誠,他卻把那份訓旨當眾焚化了。在那樣的環境裡,憑一個小小的修士,做了那樣的事,能說不偉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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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丁路德其人
若從歷史上看,馬丁路德並沒有什麼了不起,那是因為普遍有著如此的要求,特別是歐洲各小國王公貴族的渴望。所以,當他登高一舉之下,雖然教皇的手諭滿天飛舞,要開除這個叛徒,要處罰那個異端,大勢卻已不能挽回了。路德雖被革除了教籍與國籍,但他仍有地方可住。日爾曼的很多人民,包括王公貴族以及部分僧侶都同情他。因而,他這一來,不但在德國,且在法國、匈牙利、瑞典、丹麥、挪威等地,也都受了很大的影響。他也因此而成了著名的人物。
平心而言,那些日爾曼人、芬蘭人、丹麥人、瑞典人、法蘭西人、英吉利人、北歐人,那些人的統治階級,在太上皇及太上國──羅馬神聖皇帝及教皇權威的高壓下,過了忍氣吞聲的數百年,誰個不希望從那無形而實有的牢獄中得到解放呢?
因此,新教的改革,造成燎原的野火,實際的因素,毋寧是政治的而不是神學的。
若從神學而論,新教沒有什麼新鮮可說。如說有的話,那就是把《新約》、《舊約》向大家公開了,否則,今天的我,是不可能理解基督教的;另一點嘛,就是教士們從修道院走向了塵世,光明正大地投進了女人的懷抱。除此以外,馬丁路德派的教徒,迄今仍與天主教的一切相同,思想也沒有兩樣。
這兩點,也正是天主教最愛攻擊他的把柄,罵他違反了天主的本意,讓任何人自由地註解 《聖經》;又罵他私德不修,引誘了一個修女跟他結婚。雖然新教徒為他辯護,說他不是因為女人而叛教,因為結婚是在他叛教之後的第六年。不過,馬丁路德的結婚,卻是為了堵塞他人的嘴,因為他坦白地承認:「人家誹謗我,說我和加大利娜來往,所以我索性和她結婚,塞住他們的嘴巴。」(Enders V-197)
又因為路德不贊成禁欲,所以批評禁欲僧侶的自我折磨是蠢驢,他說:「其實,補救這種誘惑很容易,只要多搭幾個女人,多玩幾個小姑娘,就好了。」(Tischreden IV.n.5097)於是,有人說他曾和好多個修女發生過曖昧的關係。
這些,也無非是在相互攻擊時所引用的資料而已,事實上,教士有情婦,在中古以前,已是公開的祕密,何必指摘路德太甚?雖然,在中古時代,另有部分苦行的托鉢僧人,有點像東方的沙門生活。
再說到新教,在當時,除了丹麥、瑞典、挪威是屬於路德派,同時在另外的邦國響應者,則屬於瑞士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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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派的喀爾文
瑞士派的首領是瑞英烈(Zwingli 西元一四八四~一五三一年)和約翰喀爾文(John Calvin 西元一五〇九~一五六四年)。
路德派與瑞士派,原則上相同,不同的是對聖餐的解釋,以及於教會行政的設施。然而,這兩個新的教派,只是拆毀了羅馬教會所造成的「監牢」,又將那些拆下來的舊東西,分別拿來建成了兩所新的「監牢」。他們對於政治,同樣都有濃厚的興趣。
當他們尚未成事的時候,他們總以「祈求信仰自由的神聖權利」,作為號召宣傳及收攬人心的武器。一旦成功之後,他們又會毫不容情地使用鐵腕來對付異端。但其所謂異端或邪教者,不過是一種藉口,事實上那也是耶穌的信徒,只是思想上比保守者更加高明罷了。但是,偉大的馬丁路德,怎能容忍下去?他也用火刑燒死他的反對黨──洗禮反對黨(Anabaptists)。雖然路德曾經說過「焚殺邪教徒是違犯聖靈」的話,然而關係到他自身利益的時候,他又顧不得那許多了。
瑞士派,真正發生大作用的是喀爾文(有人譯作賈爾文或喀勒芬或加爾文,他的英文名也可有Joannes Caluinus, Jean Caivini, John Calvin的三種拼法),在基督教會史上,這也是位雄才大略的偉人。他不過是逃亡流浪到瑞士日內瓦城的一個帶病的學者,他繼承了瑞英烈,竟然佔據了小小的日內瓦城,成了那裡的無冕王,舉兵對抗神聖的羅馬教皇。那時,他也許還不曾想到,竟會有許多的人擁護了他的教派,雖然那些擁護他的人,是為了自身的利益,或者是些趁火打劫之徒。但他終於把他的勢力,從日內瓦推展到英格蘭、蘇格蘭、某雷非(Moravia)以及全歐,此正所謂「時勢造英雄」。
許多人,認為法國人是愛好自由的民族,事實上,這一次的宗教對敵的雙方主將,一個就是法國人喀爾文,對方的羅耀拉(Ignatius Loyola 西元一四九一~一五六六年),他是西班牙人。前者要建立新宗教的「新天國」(New Zion),後者擁護教皇,立誓要率領上帝的新軍,肅清世界上邪教徒的餘孽。
幸虧有了喀爾文那樣出色的人物,破壞了羅耀拉的計畫,否則十六世紀的黑暗恐怖,還要不堪設想。
然而,喀爾文的城府很深,他的學養很高,他在未被除出舊教的教籍以前,已經有了許多的著作。
喀爾文的人格雖高,自持自律,不貪錢財,自奉儉樸,這是他的成功處,也是他的可議處。因為,他口頭信仰耶穌基督,心中卻活著摩西的耶和華。他對屬下人民的管理、訓練、控制,對敵人的陰謀策略,完全是用的〈出埃及記〉及〈申命記〉的手法。他的性格也完全傾向於《舊約》中的耶和華,嚴密地組織他的人民,制定嚴峻的法令來約束他的人民,闡揚仇恨哲學來使他的人民轉恨遷怒於他的敵人。所以,他使人民失去了一切的自由,人民仍能自願服從他的一切措施;他使日內瓦城全國皆兵,而又毋須設有多少軍營。每逢戰事來臨,全民又無不應召赴敵。他冷酷毒辣,毫不容情,翦除異己,獵捕「邪教」,鎮壓人民,他有一個執法如山的「法庭」,那就是恐怖慘烈的「城市宗教裁判所」。
如果我們要在近代的現實世界中,抽取喀爾文那樣的樣品,大概只有少數的幾個一些獨裁政權,可以跟他相比高下。
以這樣的英雄來對抗腐敗的舊教,自然是旗鼓相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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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戰爭以後的基督教
正因為新教出現以後,宗教的不寬容精神,較舊時有過之而無不及,再加上了各國之間政治及經濟的因素,便導發了三十年戰爭。
所謂三十年戰爭,這是歷史上最殘酷、最具毀滅性的一場戰爭。由於新舊兩教的各個國家,結合成為兩個敵對的聯盟,把整個的歐洲,都捲入了這場戰爭的漩渦。它始於西元一六一八年,終於西元一六四八年。彼此攻來打去,雙方各有勝負;打得久了,最後使舊教的羅馬皇帝及其盟國吃了敗仗,並且覺得無力繼續打下去時,才雙方協議,簽訂了有名的「威斯特發里亞和約」,結束了這場惡夢似的宗教戰爭。在那和約中,承認了喀爾文派與路德派的宗教地位,可與舊教相等。你看,信仰宗教自由的權利,在羅馬的舊教看來,是多麼的不合「真理」啊!這場戰爭中,行數十里而「不見一人、不見一牛、不見一麻雀」者,景象之慘,可以想見了。
舊教與新教,天主教(Catholic)與基督教(Protestantism),從此就有了合法的區別。
從此,北歐及西歐的小國王公們,便解脫了太上國及太上皇的高壓統治。
從此,歐洲的北半部信了新教;羅馬的天主教,損失太大,它只保有了歐洲的中部及南半部,而且政治問題還不包括在內。
自此以後,基督教已由原來的兩派,分裂成了三大派,它們的傳播區域範圍大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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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的區域:義大利、西班牙、葡萄牙、法蘭西、比利時、瑞士的森林區、日爾曼南部、愛爾蘭、波蘭、立陶宛、捷克斯拉夫、匈牙利的大部分、南斯拉夫北部、南美洲、中美洲、墨西哥、西印度群島的一部、奎北克,以及菲律賓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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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正教的區域:東歐的俄羅斯、羅馬尼亞、巴爾幹半島各國、希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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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的區域:日爾曼的中部與北部、斯堪地那維亞、芬蘭、愛沙尼亞、拉特維亞、荷蘭、瑞士之大部分、英格蘭、蘇格蘭、美國、加拿大之大部分、南非洲、澳洲。近世紀以來新教與天主教在亞洲各地,發展也很積極,世界上唯一沒有基督教徒的國家是阿富汗。
最足注意的,這三派的基督教徒,雖然各有主張,但仍有其最大的共同點,就是無不遵守《新約》、《舊約》,無不尊信耶穌,無不重視初期基督教的各種傳統。所以,他們處於回教徒及佛教徒的世界中時,他們的目標是一致的,他們的信念也是相同的。別以為他們在門內鬥爭,對基督教之外的異教,仍是步伐整齊、口號相呼的一群。因為,基督教畢竟就是基督教,至於分派,不過是內部的傾軋而已。
因此,新教真比舊教好嗎?這是未必見得的事,因為,新教並未拋下舊教的基本原則,所以,房龍要說:「照實說來,新教從這世界上攜去了許多善良的、高貴的、美麗的東西,也帶來了很多褊狹的、可痛的、兇惡的東西。」(《人類的解放》第十二章)
不過,新教的出現,的確給近代的西方,帶來了光明;唯其不是直接的,而是間接的,因為,從此以後,教會不能有絕對的權力,來控制一切人民的言行了,自由思想的抬頭,便造成了西方的現代文明。所以,由於路德及喀爾文的出現,也引出了更多的新的路德與新的喀爾文,但這絕不是路德及喀爾文所希望的現象,雖然這種現象確是因了路德及喀爾文的宗教革命而出現。
第六節 近代的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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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會士與天主教
自從三十年戰爭結束之後,基督教就發展成了現在的狀態,舊教變了,新教也變了。
羅馬舊教的變,是由耶穌會的會士的竭力擁護,也由於他們的內部起了激勵的清潔作用。
自從十六世紀以後,教皇的人選,極其慎重,雖然除了義大利人之外,無一外邦有資格坐上教皇的寶座,但在選舉之時,已很慎重,唯有威望最高的候選主教,才有被考慮的希望。
耶穌會(Society of Jesns)的創始人,在前面已說到,那是羅耀拉,他在法國受了大學教育,但當他在西班牙軍中時,則由於一顆法軍的砲彈命中,使他的一隻腳負了傷。他在西元一五〇四年和六個同志,宣誓成立了耶穌會,也有人說是創立於西元一五三四年,因為喀爾文與舊教分裂,也就是西元一五三四年。那時,羅耀拉跟他的同志,在法國首都之上的蒙馬特耳(Montmarter)山上,宣讀了他的莊嚴的誓詞,這誓詞,後來就成為耶穌會的憲法。
凡是加入耶穌會的,必先起誓、守童身、安貧苦、克私欲、多默想、唯教皇之命是從。跟新教做死敵。
像這樣的誓約,正是當時的天主教所最需要的,他是給舊教救了命。
耶穌會士,不但在羅馬各地宣傳,同時也到了東方,唯其傳教的策略,稍有改變,在用不上武力及政治的地方,他們就用知識和科學技能,加上辦學校及醫院。明末清初來中國的有名的幾位教士,就是這樣的人選。
因此,在十六世紀後半期的天主教,已漸漸改革,並且出了幾位很有威望的教皇,有名的特林特教會議(西元一五四五~一五六三年),一連開了十八年,決定了許多的方案及措施。當然,在此會議的結果,對於異端的處置,並未稍有寬容,否則,此後的宗教裁判所就用不著,三十年戰爭及宗教迫害的屠殺也不會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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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八世與英國國教
新教的分裂,是從路德與喀爾文起頭;但是,英國的國王亨利八世,也是十六世紀中的一個新教領袖。亨利八世的成為新教領袖,說來非常滑稽,他不是為了信仰,也不是同情新教,卻是為了要跟他寡嫂──那個比他大四歲的西班牙公主凱塞琳皇后離婚,而想另和一個叫安尼鮑琳的宮女結婚,就是後來伊莉莎白一世女王的母親;但是,天主教會是不許離婚的,因為耶穌曾說:「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馬太福音〉第十九章第六節)因此,為了達成他的目的,便藉機反抗羅馬派在英國的主教,並且不再承認羅馬教會的權威;但他本人反對路德的新教,故在西元一五三四年,亨利第八促使英國議會通過了「最高權力法案」,根據這個法案,英國的國王,從此就成了兼掌國教教會最高權力的英吉利教會元首。然而,這位英吉利教會的元首,後來做了些什麼呢?當他的第二任皇后,那個原是宮女出身的安尼鮑琳失寵時,便把她送上了斷頭臺,接著第三任、第四任、第五任的皇后,也都使她們丟了腦袋,唯有第六任皇后,總算比亨利八世活得久些;也許第一任皇后是當時歐洲的強國西班牙的公主,所以撿到一條小命,並促成了基督教的一個新教教派的誕生。
可見亨利八世的新教,完全是出自自私,毫無宗教的意義可言。不過,到了他的兒子愛德華六世以及女兒伊莉莎白一世的手上,英國的教會,便與羅馬教會在儀節及義理上有了若干的變動,這就是現在流行於英國及世界各地的聖公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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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迫害與清教徒
說起聖公會,又要提到宗教的迫害。亨利八世在位時,不惜用火來焚死路德派的新教徒,又用刀來砍殺天主教徒,他也因此而成了英國史上的暴君。當亨利八世死了,他的兒子愛德華六世也死了,他的大女兒──第一任皇后凱塞琳的女兒──瑪麗女王即位以後,她的外婆家西班牙,是天主教國家,她的丈夫正好就是當時的西班牙王腓力二世,腓力二世又是個最具狂熱的天主教擁護人,他用盡一切可能的方法,不僅在自己的國土中,同時還在其他各處保證天主教的推行與勝利。有了這麼一位「好」丈夫的瑪麗女王,也就用她父親及丈夫所用的手段來對付英吉利教和喀爾文派的新教徒,大肆屠殺之後,天主教又在英國重建起來,她也因此而有了一個「血腥的瑪麗」(Bloody Mary)之臭名。
在腓力二世的時代,西班牙、葡萄牙、義大利三個國家的國王,同時以強制的手段,迫使他們的人民全部為天主教徒,不然即用宗教裁判所審訊,分別處以死刑或監禁。截至西元一八〇九年止,根據很保守的估計,僅在西班牙一處,被宗教裁判所活焚者即達三萬二千人之譜!
可是當瑪麗女王的異母妹妹,就是那個死於斷頭臺上的宮女所生的伊莉莎白一世,繼承英國王位之後,天主教又遭了殃,腓力二世不惜派遣一支強大的「無敵艦隊」(Armada)去進攻英國,企圖用武力來實現他擁護並推展天主教的願望,結果他是吃了一次大敗仗。
當伊莉莎白一世之時,恢復了英吉利教會,再以嚴峻的法令來撲滅天主教,並且設法使那些由英吉利教會分離的各派就範。所謂分離派(Dissenters),也就是被稱為清教徒(Puritan)的新興教派,也就是指桂格派、長老派等而言。
這些清教徒,後來曾為英國帶來了政治革命,可惜,當查理二世王政復辟之時(西元一六六〇年),又將英吉利教會成為國教,再度迫害了清教徒。清教徒們因而相率逃亡到荷蘭,其中一部分,便越過大西洋,亡命到了北美洲的新大陸,從事拓荒殖民的努力,第一批前往美洲所乘的那艘船,便是有名的「五月花號」(Mayflower)。
說起來既覺得辛酸也應該欣慰,今日能有強大的美國,她的先民竟是一批宗教迫害下的亡命之徒。那麼,宗教的迫害,是禍抑是福呢?
對了,所謂清教徒,是什麼意思呢?
清教徒是英國國教以外新教的總稱,他們反對亨利八世所成立的國教。瑪麗女王在位時,他們逃居歐洲大陸,其中多數化為喀爾文派;到了伊莉莎白一世在位時,他們又回到英國,因為英吉利教會在制度上,與舊教天主教教會沒有多大的區別(直到今天的聖公會仍與舊教教制大多相同)。因此,國教會由大監督派克(Parker)釐訂的禮拜方式及諸條規,便不為那些分離派的牧師們接受。這些分離派,雖被稱為新教教派,實際上是近乎瘋狂的極端的復古派,他們反對國立教會,反對教皇、主教、教士的各級制度,反對繁複的宗教儀禮,反對教堂中的聖像、蠟炬、彩繪玻璃、祭壇,反對主教及教士們穿著特殊的服裝,反對宗教藝術,曾一再地搗毀了聖賢的雕像及彩繪的玻璃,他們廢除了節期與假日,乃至戲院戲劇,也在他們的反對之列。他們堅持要擯除一切人為的制度,而遵從清純(Pure)的神言。於是,國教會的人就用清教徒的名字來嘲笑他們,後來清教徒便從宗教的革命,鬧到政治的革命。
在西元一六四二至一六四九年,英國的內戰,便是清教徒擊敗了英國國王查理一世,並把他送上了斷頭臺,清教徒就宣稱從此不再要國王,同時公布英國為共和國。可是好景不常,到西元一六六〇年,王政復辟,清教徒的厄運也就跟著到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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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離婚的天主教規
因為說到亨利八世的離婚,順便一提天主教的這條禁令。天主教徒不准離婚,從原則上說是可取的,實際上是有點違反人性的,那些主持教會的主教們,也許因其自己沒有配偶,所以不會想到強迫怨偶共處的痛苦。雖然,天主教由於這條禁令,吸引了不知多少癡情相愛的男女,成了天主教徒,以他們天真的想法,結婚之前,接受天主教的洗禮,就表示了永遠相愛絕不離婚的誠意。事實呢?萬一到了不能忍受共同生活的時候,天主教徒就真的絕不離婚嗎?歷史上的不多提,未出新聞的不管他,小小的人物不說他,在一九六六年二月上旬的各報新聞中,都刊載了一位天主教徒的有名人物離了婚,那就是美國前總統甘迺迪的妹妹,那位嫁給了電影明星的總統之妹,她雖因他哥哥而有名,這次離婚更加使她有名,連羅馬教皇保祿六世也知道她離了婚。
我不知天主教會如何處置她,大概至多是開除她的教籍罷?如說脫離天主教會就等於叛逆了上帝,上帝的叛逆者可多著哩!何必是因了離婚?但是我們站在人道的立場,應該同情那些怨偶的分離──如果確實無法使他們重歸舊好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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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的許多會派
雖然天主教到目前為止,也有許多的會派,但它們不是由於宗教的歧見而分裂,乃是由於為了維持對外的傳教事業,而成立了各種社團名目,來籌募各式基金,推展教務。所以它們仍都是羅馬教會的教徒。
比如日爾曼的方濟沙法略善會(Franz-Xaver-Verein)創於西元一八四一年,聖嬰會(Society of Holy Childhood)創於西元一八四三年,在法國的鮑羅梅善會(Borromaus-Verein)創於西元一八四五年,拉斐爾善會(Raphaelsverein)創於西元一八七一年,格雷斯學會(The Gorresgesellschaft)創於西元一八七六年。這些都是慈善性質的社團組織,目的在達成對外傳教的任務。
來至東方傳教的天主教士,分有聖三會士、方濟會士、道明會士、耶穌會士、奧斯定會士、遣使會士、巴黎外方傳教會士、米蘭外方傳教會士、聖母聖心會、白領修士會、聖言會、仁愛修女會、義大利的嘉諾沙修女會、貧寒修女會等等,其中以方濟會及耶穌會的成績最高,特別是耶穌會士。這些天主教會的會派教士及修女,在職稱及傳教的方法上也各有特長,唯其均係天主教而已。
在清朝世宗雍正四年(西元一七二六年),在中國即有天主教徒三十萬人,到了民國二十九年(西元一九四〇年),則達三百一十八萬三千人。天主教在臺灣,一九五三年,僅有二萬五千零七十五人,共有一百六十四位神父(司鐸),到了一九六五年冬天,天主教徒竟已有二十八萬三千餘人,司鐸及修女的總數,也達一千四百多位,十二年中,增加了十一倍,可謂神速了。這也可見臺灣的人心,是在反常地想著什麼了!
我說臺灣人心的反常,是從比較中得來的結論。就拿日本來說,日本是亞洲國家中接受中國文化感染最深的國家,也是亞洲國家中接受西洋現代文明最早且最卓越的國家;可是日本今日的總人口為八千八百二十八萬,在那裡的天主教徒的人數,卻只有約三十一萬,幾乎和臺灣相差不多,臺灣則很快地即將趕上這個數字,臺灣的全人口卻僅有日本的八分之一。可見今日在臺灣的人心,是在反常地想些什麼!如果說這是民族文化及民族精神退化的徵象,是有理由的,如果說這是追求現代文明及時代精神的徵象,實在解釋不通,因為日本是一個很好的例子。致使西方的教士要失望地說:「日本仍是傳教園地最貧瘠的土地之一。」(《天主教史》五九八頁)那麼,我們在臺灣的同胞們到底在追求著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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紛紛獨立的新教教派
新教的教派,和舊教的會派,在性質上是不同的:舊教是統一的,新教是分裂的;但在今日的臺灣,已有一個基督教聯合會的組織,協調著彼此的矛盾,向共同的「異端」進軍。
主要的新教教派,大致有如下的數種:
桂格會(Quakers),或譯成貴格會、公誼會(Friends)、朋友會等。它的創始人是喬治福克斯(George Fox)。
長老會(Presbyterian):是由反對英吉利教會,而採用喀爾文的長老制度而起,主張以牧師長老執事人等,自行其政,稱為長老制度。此本為清教徒的一派。
浸禮會(Baptists Church):此派的特點有二:一以為小兒不得受洗,因其不能自主信神。二根據歷史的事實,反對洗禮,而主張浸禮。此派出現於西元一五二三年的瑞士。
美以美會(The Methodist Episcopal Church):這是由美索得斯宗(Methodist)自英國母會分出,而成立於美國的支派。美索得斯宗在中文譯名,另有循道會、監理會,又因它是約翰衛司理(John Wesley 西元一七〇三~一七九一年)的領導而成立,故又被稱為衛司理會,比如蔣夫人宋美齡女士早年畢業於美國麻薩諸塞州的教會大學,叫作衛司理學院,就是紀念這位創始人的。衛司理本人,對神學的葛藤並不重視,他寧置重於實際的生活,他說:宗教的唯一之道,是在改悔而信福音,唯用愛為得其完全。美國的美以美會,則於西元一七六〇年愛爾蘭人移居紐約時為始。除了美以美會,同出於美索得斯宗的支派,尚有美普會、福一美會、黑人美會、合同美以美會等。
公理會(Congregationalist Church):此派與長老會同為十七世紀初,英國教會的分離派之一的清教徒。
基督教科學派:此派是由瑪利倍克愛狄女士(西元一八二一~一九一〇年)創立,他們相信以精神信仰,治療各種疾病,他們的教士,也多是不懂醫藥的「醫生」。自稱為科學派,其實是很不科學的精神治療派。
門徒派:這是由長老會分離出來的,成立於十九世紀,但它是綜合了好多人及好多新教教派的因素而成立的。
耶和華見證派:由查理斯塔直羅素(Charles Taze Russell),於西元一八八四年在美國成立。
摩門派:由美國人約瑟夫斯密士於西元一八三〇年成立。教友派:十七世紀中,在英國成立。
安息日復臨會:十九世紀中成立。此派嚴守安息日不工作之規定。
路德教會(Lutheran Church):這本來是羅馬教會給馬丁路德派的輕蔑之稱,後來便成了這一出現最早規模也最大的新教教派的名稱,通稱為福音路德教會,或單稱為福音教會(Evangelical-union)。
敬虔派(Pietism):又被稱為信念派,是由於反對路德派而起的一個新宗派;而那個衛司理所創的美索得斯宗,原亦是此派的旁支餘緒。
基督教青年會:由喬治威廉(George William 西元一八二〇~一九〇五年),創於西元一八八四年。
聖書會:專為印刷《聖經》,及翻譯《聖經》成為上千種的語文,它每年印發的整本及小本《聖經》為全世界出版物中數量最多的一種。
主日學校:由英國羅伯拉克(Robert Rackes 西元一七三四~一八一一年)所創,西元一八〇八年全英成立聯合會,西元一九〇七年(清德宗光緒三十三年)傳來中國。此派是星期日的兒童基督教神學校。
新教多到兩、三百種,我僅數了如上比較主要的幾種。到一九六五年底為止的臺灣,則有美、英、加拿大、北歐、西德等國家,共六十多個教會,派來六百多位博士,中國籍的尚不在其內。總共已有教徒三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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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解釋《聖經》
新教,本來是因自由解釋《聖經》而起,於是,為了句把、兩句的見解不同,動輒便成立一派,自成一個範圍,把異己者排在他們的圈外。原因是《聖經》的話,往往自相矛盾,使人捉摸不定,所以有人要說:「在《新約》之中到處可以看到,耶穌避免做直陳的說明,寧可用寓言和誇張的比喻。有些比喻的模糊使得福音教徒們,簡直沒有一種一致的解釋,更不用說後來的神學家了。基督徒們對於山上寶訓裡的誇張說法,它真正的意義是什麼,也沒有一致的看法。……在具體的道德問題上,耶穌的話可以被而且曾經被各種主張的人所引用。」(《文星雜誌》九二期〈一個異教徒的信仰〉)
不過,從自由思想的立足點上說,新教的態度,要比天主教開明可取。天主教以教會代表上帝,以教皇代表教會,以教士代表教皇;教徒沒有自由解釋《聖經》的權利,乃至閱讀《聖經》也是教士的特權。不過請勿誤會天主教不能自由地解釋《聖經》,唯其是由教皇或教士集體通過的自由解釋,這種自由要比新教的自由更徹底,為了傳教策略的配合需要,羅馬教會可以任意地改變《聖經》的意義。教士成為特權階級,教會成為中央集權,許多的制度及教條,都是出於教會教士的增訂,而不是由於《聖經》的規定,羅馬教會卻會把它們假託成為聖靈的意思。這也正是新教徒所反對的焦點。
新教徒,至少已可不受思想上的一元領導。縱然不是羅馬教會御用的神學家,新教徒也可以自由地各自思想聖靈的問題;任何一個肯思想聖靈問題的新教徒,均可另外創立一個教派。也正因為如此,天主教雖已承認了新教各派的地位,卻不承認新教各派是進入天國的得救之門;在新教徒各派之間,也無一不以為唯有自己的教派,才是真正理解了聖靈的教派。
因此,不論它是舊教或新教,所謂《聖經》聖靈的問題,無一不是出於人為的想像和造作。
正由於大家自由地解釋《聖經》,到現在為止,基督教已變了三大變。
第一變,脫離了猶太教;第二變,分成了東正教及羅馬教;第三變,從羅馬教內分裂出了許許多多的誓反教(這是舊教對各新教教派的稱呼)。
唯其雖經三變,基督教還是基督教,它的本質,既未多也未少,對內對外,依然是兩副全然不同的面貌。「上帝愛世人」,仍不過是愛了極少數為「上帝」特別眷顧的「選民」,不信者不得救,信了基督教的,也很少有希望被救。許多許多的人們,卻被那個「愛」字迷住,不曾想到基督式的愛的裡面含有很多的不愛。如果想到了「上帝」很可能不會把他們自己選上,那就只好自哀自怨自己的祖上亞當夏娃缺了德犯了罪,所以也累他的子子孫孫生活在永不可得救的罪惡之中,而等接受「末日的審判」了!
第七節 基督教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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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拒之間的中國人
在我們中國,對基督教的問題,始終未曾引起人們真正的深入及研究的興趣。
當我們閉關自守的時代,一味地瞧不起洋鬼子或者仇視洋鬼子,洋鬼子的基督教,也就被一再地排斥(例如義和團之亂)。至於為何要排斥,卻沒有一點可資立足的理性根據,因當時的中國人,根本不想瞭解他們。
到了近數十年來的中國人,尤其是最近十多年來的臺灣,許多的施設,幾乎都在為了迎接西方現代文明的移植而努力,於是,基督教在臺灣迅速發展,也進入了空前的黃金歲月。然而,現在絕對多數信仰基督教的中國人,仍同過去要排斥基督教的中國人一樣,一樣是由於風氣的影響,並不是真的瞭解了基督教。因為,現在的中國人已無暇考慮到宗教信仰和理性根據的問題了,西洋來的東西,樣樣都好,西洋人的宗教,還有不好的嗎?
因此,有一位西洋的教士很欣慰地說:「十六世紀以後,教會因殖民政策而獲益,當殖民政府關懷她的靈牧的工作時,她很感激他們。但是殖民政策結束時,教會沒有受損,只受到一些間接的影響而已。」(徵祥出版社的《天主教史》六〇六頁)
當基督教向東方開發「牧區」的初期,是藏在歐洲帝國主義兵甲之下的武士,到了殖民政策失敗之後,基督教又變成了與帝國主義無干的傳道者,藉著文明國家應當保障人民的信仰宗教自由的理由,他們便順順利利的留了下來。因為現代的基督教會,雖仍慣於利用政治的勢力,但卻無法證明它本身即是政治的勢力,因此也沒有人願意提出政治的理由驅逐基督教,何況基督教為了吸收更多的信徒,他們也確實做了好多使你看來很好的社會福利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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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人的宗教信仰
一般的東方人,總以為所有的西方人,都是基督教的信徒,總以為基督教的思想,跟西方的現代思潮沒有抵觸;所以,有些人也覺得作為一個文明的現代人,接受了基督教的信仰,才更像一個時髦的現代人。
其實,這也是大大的錯覺,大大的誤解,因為,一部西方的思想解放史,明白地告訴了我們,基督教會與自由思想之間的鬥爭,基督教與科學發明之間的恩怨。基督會與任何一種教會之外的思想,起初接觸時,均是處於誓不兩立的狀態,使出種種的壓力來排斥、禁止、迫害,最後若見到大勢已成定局,教會就會見風轉舵,他們自己也跟著高唱思想自由,也鼓勵研究科學,但他們是利用「自由思想」的口號及科學研究的成績,來掩護基督教義的不自由及反科學,並將這種口號及成績,作為對外宣傳的工具。實際上,他們所喊的口號及所研究的科學,與他們所信仰的宗教教義,並沒有絲毫關係的。最滑稽的,在歐洲有若干世紀,人民沒有思想自由,要想有自由思想及研究某種學問的人,往往就得逃進基督教的修道院去,利用教士的身分做招牌,而供自己研究學問。因為教會太可怕,唯有自己也成為了教士,才有有限度的自由思想可言。但你不要誤會是教會放任你自由思想,教會乃是要你研究它,而設法破壞它;如果破壞不了,便要你設法轉變它成為教會的「奴婢」,受教會所利用。由基督教會的教士們,窮年累月,為無事而忙的「神學」,就是如此這般地,有增無已地出產了,人家是為人類解決實際問題而思想,他們則為保衛神的權威而用腦,神的權威要人來為它做保護,可稱諷刺之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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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與改變信仰
也許你要懷疑,懷疑基督教會既然反自由反科學,那麼,當教士們接觸了自由思想或研究了科學問題之後,豈能繼續地信仰基督教呢?是的,這是非常微妙的問題。不過,這不是不能解釋的問題。在中古時代,即使你想對良心負責而不信仰教會,教會的權威卻使你沒有自由選擇的餘地,例如哥白尼及伽利略的故事,幾乎已經是盡人皆知的了。至於到了文藝復興之後,教會的權威雖然尚在,上帝的手掌卻已縮小了很多很多,所以,有些對良心負責的教徒,宣布脫離天主教(加特力教)會,乃至現在的基督徒可以自由脫離任何一個新教會,但他們確實需要宗教的信仰,而又未能接受及理解到更理想的宗教,於是便用他們的良心來自由解釋《聖經》,以彌補他們在精神上的空虛感,這就是新教派逐漸增加的原因。
另有多數的基督徒,入教受洗,是受了環境的影響或出於偶然的機會。比如出於教會的鼓勵,比如教會學校出身的人士,當他們信教時,並未意識到教義教史的問題;但是當他們一旦成為基督徒之後,日後縱然理解了教義及教史,也會很自然地照著教會所編定的那一套解釋方式為基督教辯解了。這是一個心理學上的問題,一個先入為主的印象或觀念的問題,一個不承認自己搞錯了的面子問題,因為,對於一般人來說,要想改掉一個習慣的動作尚不容易,何況要改掉一個先入為主的觀念?至於傳教士的態度,則是職業上的問題,不是知見上的問題。同樣的,凡是受教會培植成才的人,在情感上也使他們不敢起而反叛教會,同時,在現在一窩蜂崇洋的社會裡,信仰基督教不唯不致受到歧視,並且可以藉教徒之名而得到若干因教會教友而來的現實上的方便,又何樂而不為呢?
因此,若非大智大勇,要他從良心的自覺,毅然脫離基督教徒的身分,並轉而皈依另外一個宗教的信仰,實在很不容易。
只有一個可能,那就是社會的風氣轉移,並有了更多更多的學者,認真地研究了宗教的問題,使得國人普遍地理解到宗教問題的嚴肅性,那麼,基督教的「黃金時代」,就會很快地在我們這裡結束。代之而起的,必將是理性化的宗教而不是權威化的宗教,必將是與人間交融的宗教而不是神人對立的宗教,必然是以人間為中心的宗教而不是以天國為中心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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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學家
研究宗教的宗教學家,在歐洲,在美洲,已有很多人為此努力了好幾個世紀。在從前的歐洲,談起宗教,必是指的基督教,談起宗教哲學,必是指的基督教神學。近世的歐美,有了專門的宗教哲學家,那是由黑格爾開始,是以道德的意義來批判歷史的宗教,而不即是基督教的神學了。又有專門的宗教學家,他們廣泛地研究一切的宗教,運用他們廣博的語言學知識,考察了東方許多的宗教,馬克斯彌勒(Max Muller 西元一八二三~一九〇〇年),就是其中卓越的一位,法國的勒南(Renan 西元一八二三~一八九二年),也是一位了不起的宗教學家,他主張以古談說(Legends,Legendary-narratives)來解釋基督教的福音書,臺灣商務印書館有雷崧生譯出勒南著的《耶穌傳》。斯脫勞斯(Strauss)則以神話來解釋福音書,稱之為神話說(Mythical theory),他著有《基督傳》及《基督教信仰論》,詳細地說明了他的態度。勒南也是贊成斯脫勞斯這種態度的,他的「古談說」,即是由神話修正而成。向來的「正統派」教會人士,極力信仰《聖經》的神話為真理;許多「合理派」的學者,又極力以科學方法找出根據來證明《聖經》神話的虛偽。他們這些宗教學家,則是站在兩者之間,認為《聖經》的神話,雖然非歷史的事實,乃係心理的事實;雖不以為耶穌即是神,然而以為應有一人格作為中心信仰。這些宗教學家,雖被正統的教會人士群起而攻,但他們站在人類心理上對宗教信仰的要求寄託,仍然重視,所以他們依然承認基督教的價值。
很明顯的,那些宗教學家所承認的基督教,是他們良知判斷所產生的宗教信仰,是給予人類心理的一種安慰價值;絕不是教會所代表的基督教,也不是一般人所想像的福音書,他們也絕不承認所謂「教會是唯一的得救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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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基督的西方學者
合理派所見的基督教,乃是從歷史的追查及科學的考察而得的結果,基督教本身是反歷史反科學的,所以他們不以為基督教有存在價值,這有許多的西方學者為代表,例如不可知論(Agnosticism)、無神論(Atheism)、實在論(Realism)、進化論(Evolution theory)、唯心論(Idealism)、孔德的實證論(Positivism),及目前盛行於美國的存在主義(Existentialism)等等的倡導者及他們的信徒,可以說無一不是基督教的敵人。若要列出他們的名單,隨手寫來,也可寫滿好幾張紙。唯有那些自以為是傳統正派的,實際是由教會御用的神學家,以及一些受了教會培植而又沒有自由思考的膽量及能力的學者,才永遠甘作教會的「奴僕」。
我現在且舉兩個例子:
十八世紀的法國哲學家伏爾泰(Voltaire 西元一六九四~一七七八年),他對基督教做了三點證明工作:1.以為一個全能的上帝,天地的創造者,特地選中猶太人那個遊牧的亞伯拉罕部落作為他的特選民族,是最荒謬的思想。2.這個民族的歷史《聖經》充滿著不可信的、淫猥的、矛盾的事實,他為此事曾頗費心血地寫了一部《聖經廣註》,把經文重新校訂,加上了無數的按語。3.數世紀以來,教派之間為了幾個字而互相殘殺,是發瘋的、無聊的行為。另一位德國的大思想家兼文學家尼采(F. Nietzsche 西元一八四四~一九〇〇年),他對基督教說了許多使教會人士聽來怒髮衝冠的話。在此僅能抄錄其《宗教生活》中的兩段,用饗讀者:「倘我們在某星期日早上,聽到教堂的古鐘盪響,便不免撫心自問:這真可能嗎?這紀念一個兩千年前被釘十字架的猶太人,因為他自稱上帝的兒子。這道理沒有證明──基督在我們時代裡,一定是從極悠遠底的古代侵來的古董,而凡人猶相信其道理者──普通凡人對於稱謂的檢驗,非常嚴格的──也許正是這流傳的最古之一。一個天神,與塵世的婦人生子;一個智者,叫人停止工作,拋棄法庭,卻要注意當前世界末日的徵象;一種公道,要將無罪者代作犧牲;一個說教者,叫他的徒眾飲他自己的血,對於奇蹟的祈求;侮瀆天神的罪,卻因一個天神而得懺悔;要恐懼一個來世,死便是那世界的門;十字架的形象要當一個時代的象徵,那時代據說是忘掉了十字架的使命及其譏訶的──這一切,看去是多麼鬼怪陰森,好像出自往古底過去墟墓似的!人還能相信,這還能有人相信嗎?」
尼采這一段話,說得夠辛辣的,但是,其中所說的,都是基督教教義的問題,如果你是基督徒,或者你對基督教曾經用過一點研究的工夫,當可一目瞭然,否則你可能還不大懂得他在說些什麼。我可告訴你,尼采大致是對準了基督教的〈信經〉的內容而說的,〈信經〉是什麼?留到下一章的第三節中,再向你介紹罷。
尼采很不滿意基督教的反智識及反科學的宗教精神,他在《宗教生活》的結尾時便說:「智識、科學──只要有這麼一種──因論理的學習與思想的訓練而高過旁人,這在佛門中也一樣的看作神聖之標誌,而在基督教世界裡,這些德性是被視為非神聖之標誌,是要被排斥、被毀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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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人信教的原因
也許你又要問:西方既然有那麼多的大思想家反對基督教,何以基督教依舊為西方普遍地信奉著呢?
是的,這個問題問得很中肯,我應該向你解釋。
這當分作三方來刺透它:
第一,在我們的上一個世紀,的確已經由西方人宣布了上帝的死刑,不幸地,到了我們這個世紀,西方的社會人心又落入空虛徬徨的歧途,失去了心靈的寄託,所以西方人又覺得上帝還是死不得,以期利用上帝天國的迷信,來對抗唯物共產的迷信。這實在是以毒攻毒,以救一時之急的措施。
第二,現在的基督教之在西方的社會裡,已由一千幾百年來的鎮壓、灌輸、薰陶,使得它變成了日常生活中的風俗習慣,從嬰兒的出生、成人的結婚,以至臨終的死亡,都希望有一種什麼儀禮上的表示,以作為慶賀、隆重、追思的表徵,基督教為此而編定的儀式,已被西方人用了一千幾百年,一時間尚未找到其他的方式來取代它,所以,縱然是個對基督教義毫無興趣的人,逢到這種場合,還是不能免俗。如說這些不能免俗的人就是熱中於基督教信仰的人,那就大錯特錯了。
同時,現代西方的各種宗教集會,乃是社交的活動。
曾有一位美國朋友來訪我,我問他對宗教的看法如何?他回答得很妙,他說他崇仰中國的禪宗,不過宗教的習俗在美國是一種生活而未必即等於信仰,他的生活環境是基督教的,為了生活的方便,也可以說他是一個基督徒。如果表明他是佛教徒,勢必要使他的社交生活的範圍,縮小很多,因為佛教在他們那裡,雖已受到許多學者的重視,且有了許多著名的大學開了佛學的課程,但在比例上說,佛教徒的人數,尚是很少。我又在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的《中央日報》副刊上,讀到歐陽子女士的〈中國女人看美國女人〉一文中,說她應邀參加奧斯汀城一個教會主辦的婦女座談會,會中大家談的多半是宗教的問題和《聖經》的故事。但到會後一同進午餐時,話題完全不同了,有一個銀髮斑白的寡婦,邊吃邊談她的困難,她的困難是要找一個有錢的丈夫,另一個擔任座談會中《聖經》教師的婦人就說:「可惜有錢的人討得到年輕的太太。」於是兩人一起搖頭。我們由這故事,也可明白西方人的宗教集會,與其說是宗教性的,不如說是社交性的。大家利用這種機會,碰碰頭,談談自己心中的事,至於「天國」的事,不過是一個假借而已。
第三,現在的西方教會,做的已不是吸收信徒的工作,而是西方人在利用教會的體系,做公共關係及世俗事務的工作。至於現在西方人心中的上帝,與其說是教會所規定的那個上帝,倒不如說是指的各人自己的良心,許多的人,一年之中難得上一次教堂,也根本不相信教會裡的那個上帝,但在為了要表白他忠實不欺的信譽之時,也會向人家說:「我對上帝立誓。」其實他所指的上帝,即是他的良心,並不是良心之外,另有個上帝。這和我們中國人筆下的上帝和口頭的天理良心,乃是同一個東西,但卻不是基督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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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研究中認識基督教
我們知道,基督教總是「偉大的」,它能利用各種的機會和面貌,來延續它的生命,擴展它的勢力。它在傳播的時候,在一個新開闢的「牧區」內,絕不輕易暴露它的個性,它會使你相信它是為了基督的博愛而來幫助你的,到了一旦大勢在握之時,如果是僅有一個教派的話,你就得小心你的良心,要為教會所沒收了。
當然,依照事實的發展,專斷的、唯一的教會,當不會順利地再現於未來的世界,比如今日美國教會,它是專斷不起來的,因其教會的派系太多了,所以就互相牽制住了。
但是也難確定,萬一有一天,有一個天主教國家,那個國家在國際上的地位,正像今天美國這樣的強大,或者更加強大,她出了一位美其名曰終身職的總統,那位總統恰巧又成了天主教的教皇,那麼,問題就非常地不簡單了。不過,你不用恐怖,在我們所能預見到的將來,尚看不出有這樣的一天要來臨。雖然越南吳廷琰的政權,曾經演習了一次,然而他是失敗了!畢竟,人類的歷史是進化的。
相反的,一旦獨裁專制的政權從我們的世界上消失,並有另一種理性的宗教信仰,為人類普遍地接受了,到那時候,如他不是考古學家或歷史學家而仍談論基督教的話,一定是把基督教的故事,當作天方夜譚來欣賞了。
可是,當基督教正在此間度著蜜月的今天,我們應當嚴正地把它當作時代的「顯學」來研討。不論是正面的或反面的,既不應該盲目地排斥,也不應該盲目地附和。
我寫本章的目的,是用歷史的材料及事實的分析,來給我們的時代社會做疏導。我既不要攻擊基督教,也不想宣傳基督教。因為佛教徒的多數並未研究基督教,所以平實地介紹給大家參考;基督教徒之瞭解基督教者,也是很少很少,縱然他們讀過教會史,卻無從明白真實的基督教。
我曾讀過好幾種教會史,不論舊教、新教,無一沒有偏見,他們把光明面過分的誇張,把罪惡面過分的隱瞞,乃至文過飾非,推諉應負的責任,並把自己由迫害者說成受迫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