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是昉公遠從閩地攜杖來尋,為其令師肖滿全公,請講此經,以資冥福。復有二三同志歡喜樂聞,予由是力疾敷演,不覺心華開發,義泉沸湧,急秉筆而隨記之。共成《玄義》一卷、《合註》七卷。」(註五)
由此可知,智旭詮釋《梵網經》,不僅有經律的依據,也是出於他心地的開發。可惜在他當代而稍後的幾位《梵網經》的註釋家均未提到這兩本書。也可以說,在明末清初,智旭闡揚菩薩戒的著作,沒有受到佛教界的重視,原因何在?可能是因為智旭門下未見有傑出的法將。
智旭的「五重玄義」和天臺智顗的「三重玄義」最大的不同之處,是對於體的處理。天臺智顗用「出體」來說明無作戒體,所謂無作戒體,就是無漏色法,非本心本有,而是由師師相承傳授而得。未受戒者無戒體,已受戒者有戒體,「受之則得,不受則無,持之則堅,毀之則失」(註六),所以不是理體而是事用。然而智旭的《玄義》之中,「顯體」項下,是以諸佛的本源心地為體,也等於是諸大乘以實相印為體,而且把此本源心地的理體解釋成許多名稱,如法住、法位、一切種智、一實境界、中道第一義諦等(註七)。這也是因為他重視《梵網經》的「心地」二字的涵義,而且雖然沒有明言跟禪宗的關係,其實暗與禪宗的觀念相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