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佛教史概說 94


再看,六朝的沙門,上奏文時,以方外之士的身分,屢用「貧道」自稱,但到唐貞觀開元之後,便行不通了,進而變成用「臣沙門」作為署名的程度了。在君主國家的中國,佛教的制度及僧尼的地位,大概就是如此地確定下來。

第三節 州立的官寺和內道場


唐高祖於建國之初武德元年(西元六一八年),迎僧侶及道士各六十九人於太極殿,設無遮大會,命以七日間的行道功德,追薦為其開國而捐軀的亡者。太宗也為揚其國威而陣亡的將士們,於七處主要的戰場各建一寺,並勅群臣為各寺立碑,顯彰武勳。唐太宗貞觀二年(西元六二八年)於長安諸寺,設齋會七晝夜,行道懺悔,以祈念戰死者的冥福。是年五月,於先帝高祖的忌辰,在長安章敬寺,設齋行香,此後即定為永式,制定為國忌法會。七月,詔令京城及天下諸州的僧道,為國民祈福,並祈百穀成熟,轉經行道七日七夜,至此,便以每年的正月及七月,成為例行的軍中行事。貞觀三年正月,下詔長安的沙門,於每月二十七日,轉讀《仁王經》,以祈念唐室的安泰與資福國家。這些由於皇帝的勅命而作的臨時建齋法會,以及月例法會和年中行事的齋供,均係由國家支給。以佛教界看來,對於唐朝的國家而言,這是佛寺的使命,也是僧尼的法務。不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