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防造寺起塔之風的高揚。根據簿籍之法,登錄的公度僧道,給予特別恩典,加以身分的保護,同時加強對於私度偽濫僧的取締。
佛道二教的宗教行政,自隋以至唐初,乃係隸屬於政府的鴻臚寺之下的崇玄署。後來幾經變遷,至玄宗的開元以下,便屬管於鴻臚寺與尚書省的祠部;僧道的戶籍,三年一校正,被保管於鴻臚寺與祠部,這是唐朝宗教行政的總管理。有關僧道榮譽之推舉等事項的組織機構,便是鴻臚寺,尚書省的祠部,則為發令機構。
六朝以來,由於國家政治力的脆弱,故有私度僧的流行和偽濫僧的橫行,這是歷代為政者們頗感頭痛的事。到了唐代,便以法令予以防止。首先由師主推薦出志願出家的人。中宗之際,建立試經度僧的制度,以試驗來考選出家的人才。嚴格實施僧道的簿籍之後,統計天下的佛寺與僧道的數字,以及每年死亡與還俗者的人數,以判明公度僧道必要數字的多寡。試驗及第者,國家許其剃頭,公度的出家者,必須隨身攜帶得度的身分證明,那便是由尚書省的祠部頒發的度牒,名為祠部牒。它的作用,宛如頒給官吏的委任狀(唐代名為告身)。持有度牒的出家人,可受到終身免除稅賦,專念於修道生活,並且保障其身分的恩典。持有度牒的沙彌,尚須於成人之後,從戒壇受具足戒,進入大僧階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