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平等簡樸的叢林生活
由歷史文獻的記載,讓我們得知,禪宗的四祖道信(西元五八〇~六五一年)、五祖弘忍(西元六〇二~六七四年)的時代,禪僧的生活,曾經有一次大的變動,已由散居獨處,而變成群聚在大師們座下的徒眾,因此經常跟隨著他們兩位共住的大約有五百餘人到千餘人左右,甚至在同一道場修行的有長達六十餘年之久。而且我們從文獻中加以研判得知,當時他們的生活來源,已經能夠過著自給自足的生活方式。踏碓舂米,田園種植,農地耕耘,以及採薪劈柴等工作,均由寺廟大眾共同執役,同時也訂立一套僧眾共同生活的規約。由此類推,便可得知,由百丈所訂立的叢林清規,其實早在禪宗四祖及五祖時代,已經具有了一個雛形(註一)。
對於叢林寺院中習禪者的生活,也一掃虛浮繁華的建築形態,更革除了咬文嚼字的經教研究,不拘印度傳來的風俗儀節(註二)。他們不設佛殿,不供佛像,唯構法堂,四眾弟子並沒有私人的寢室,大家同住於禪堂,而臥身之處,即是坐禪之所,執事們的寮房,乃至住持大和尚的方丈室,是辦公及個別施教的說法場所。叢林中也准在家人共住,只要是有心參禪並準備出家向道者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