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是西元第十世紀(宋初或稍前)時才開始的事(註二)。
若從禪的修行結果來考察,從印度傳到中國的初期禪法,是主張漸修和漸悟的,認為由於修行者的功力是有強弱,時間有長短,所悟的自性空理,必然也有深淺的不同。故有小乘的聲聞、緣覺,和大乘的菩薩等三種等級的分別。這與印度佛教所持的態度是一樣的。
到了西元第五世紀,道生法師出世,依據他自己的修證經驗,便大膽地提出了「頓悟」成佛的主張,他以為修行的入門處,固然可有三種等級之分,可是當他們親證法性理體的本然自性時,其所體驗到的自性,與佛所體驗的,乃是完全相同的。這種思想論點的產生,在中國本身,正因為佛教傳入中國之前,中國早已有儒家及道家的文化背景。依據謝靈運(西元三八五~四三三年)對道生頓悟思想的評介時說,他以為印度佛教是講求實證,可是卻僅止於漸悟,中國儒家的孔子雖說了一極頓入的道理,卻不能做到親切地實證。道生則取其兩者之長而捨兩者之短。漸次的精進而到豁然大悟時,那就會「紛累盡矣」。此與後世的禪宗所說的「參學事畢」的見解,是頗為類似。只是在道生之前,已有支遁(西元三一四~三六六年),主張七住位上頓悟之說,道安也有漸修頓悟之說,但是均未達到大頓悟的說法。不過這對道生來說,應當具有啟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