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於愚昧的眾生,搶救還嫌太慢,那能忍心諷刺?對於痛苦的人類,同情還覺不夠,那有閒心幽默?
筆者以為所謂佛教文學,應該具有四個基本要素:「對得意者的警惕」,「給落伍者的鼓勵」,「安慰苦難中的心靈」,「啟發愚昧下的人群」。每當我們落筆為文,務須事先自問:我這文章,是否能夠有助於人?佛教的文學,不同消遣的作品,我們不可流於八股或走向教條,但也不能順著興之所至而成為「隨便寫寫」。我們應該從生活中隨時體驗,在寫作中培養人格,再以體驗中啟發的思想,融化於學習中吸收的學問,便是偉大作品的出現。
當然,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我們不能因為沒有把握創作而就放棄了創作的努力,相反地,正因為我們無能創作,更要多多的習作,從習作中求取進步,由進步後完成創作。不過,為了要達到創作的目的,在習作時就不可隨便。有人以為寫文章要比讀書苦,其實,如你平時雖不拿筆,也在時時準備寫文章,當你思想成熟,腹稿擬定之後,下起筆來卻是最大的快事。就怕你「胸無成竹」,硬要畫出一根竹來,當然是極其痛苦的難事。否則,即使畫了出來,也難免不遭到「畫虎不成反類犬」的失敗。可見要想把文章寫好,要使文章不朽,是隨便不得的。
我寫了這麼多,似乎還沒有把佛教文學的中心思想說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