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一向以為我人未曾證得大覺智慧之前,誰也不能保證自己的言行沒有錯誤。所以時常有一處理事物或意見的基本態度:我有對的部分,但也必有不對的部分;人有不對的部分,但也必有其對的部分;我不能完全同意別人的見解,別人當也不可能完全接受我的見解;但在我人互助合作與教學相長的原則下,必須擺脫自己的不是,增長自己的所是;容忍他人的不是,尊重他人之所是;我不必仰人鼻息而去人云亦云,但也不必硬要牽著他人的鼻子跟我走,正如西方人所說:「我不能同意你的高見,但你仍有發表意見的權利。」因此,筆者對於見解同異問題,從不主張爭論,我提出自己的意見,當然以為是對的,也希望是對的,至於在他人看來,究竟對或不對,我就無權過問了。若想過問,也只希望由他人來指出自己的不對處,而肯定自己的正確處,故筆者要說:「共同研討,互相參考」,要說我們這次的討論「是筆談而非筆戰」。不過一種思想或一篇文字,要使每一位讀者師友來通體瞭解(不是接受),往往是很難的,就像青松法師這樣聰明智慧的人來讀一篇文字,甚也不能例外。比如筆者在〈再談文學與佛教文學〉中只說:「這是筆談而非筆戰。」青松法師在發表於《覺世》四六號的公開信說:「誠如所說,這問題不是動筆戰的事。」但到《佛教青年》五卷二期上則說;「不過,醒世將軍以為討論這一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