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要使得人們去愛好文學作品,一定是有了一部或許多部描寫刻劃了讀者所喜歡的人物背景及故事的文學作品之後。因為一般讀者之愛讀文學作品,是愛好作品中的人物背景與故事,而不是欣賞文學的價值。可是作品而為廣大的群眾愛好之後,也就產生了文學的價值,也就達到了作者所要達到的目的。可見,中國現時文學作品之不能擁有眾多的讀者,應該檢討的,也許不是中國的讀者,而是中國的文學家罷!青松法師始終以為好的文學作品不易為一般人所欣賞,誠然如中國的屈原、英國的莎士比亞,特別是屈原的《離騷》,所以筆者並不堅持要說叫人看不懂的作品,就不是好作品。可是這在近代佛教而言似乎還是對的。中國的屈原和英國的莎士比亞,是歷史人物,他們的作品是古文,我們今天主張通俗化,要利用文學作為弘化的工具,若要寫出令人不能懂或不想看的作品來,似乎錯得遠了。如說佛教作家之文學寫作,僅在為藝術而藝術,不是為其宗教理想而藝術,那他一定是沒有受到信仰的感召了。
筆者一向以為我人生活在當今的社會上,也是生活在人類歷史的立足點上,所以我們不可能空前絕後,我們是在為後人創造歷史,但也不能忽略了前人所留下的歷史,繼承了前人的成果,才有今人的新生;我們要復古是錯的,但要忘本那就更錯了。筆者不敢說青松法師缺乏歷史及現實的察照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