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編《人生》
當我剛剛開始學著寫稿和投稿的時候,總覺得身為一個編輯,一定很威風,對於任何人的稿子,都有刪改權和取捨權,同時,要做一個編輯,一定會有很好的學問,所以,當時的我,很崇拜做編輯的人。到了我二十來歲,軍中的文藝風氣很盛,我在軍中,也就學寫散文、小說,並寫一些自己以為是詩的新詩,在各處用了好幾個筆名發表,當然,退稿的機會,要比發表的更多,於是,我便對那些編輯開始反感,認為他們是近視的,是有偏見的,甚至是有集團的默契的,因為他們所採用的作品,往往都出自「熟面孔」的作家,除非他們在老作家中要不到文章了,才會用到無名作者的文章。後來我開始為佛教的雜誌寫文章了,我對那些佛刊的編者,很少能夠感到滿意的。我曾這樣說過:「教內的刊物,甚至還有一些連文章的性質都看不懂的編者哩!」依照我的理想:身為一個編者,應該是作者與讀者之間的橋樑,他有義務將作者的作品,發揮最高的效果,更有義務為讀者爭取適當的作品,來滿足讀者的希望或要求。編者雖僅是個介紹人,但他有著向作者與讀者全面負責的責任,調和作者與讀者之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