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日本,在佛教傳入之前,除了原始信仰的神話傳說之外,沒有任何高度的哲學和宗教,當時的神道(Jindō)教,僅是宇宙的開闢神話結合著祖神崇拜的信仰而已(註一七)。故當接觸到佛教之後,便接受了佛教的信仰,當然,作為開發日本文化第一位功臣的聖德太子(西元五九三年二十歲被立為攝政),在吸收中國佛教文化的同時,也吸收了中國儒家、法家、道家的學說。然而,在其所制共計十七條的憲法之中,第二條即是規定人民必須皈依三寶,而稱「其不皈依三寶者,何以直枉」。原因是,日本之能享有大陸文化,主要是靠佛教徒傳入的,佛教徒傳入了大陸的佛教,也將中國固有的學術思想帶進了日本。中國後漢時代的明帝,派遣使節往西域求取佛法的傳說尚有可疑之處(註一八),日本政府自西元六、七世紀開始,經常派遣僧人到中國求法則為事實(註一九)。漢民族的中國歷代王朝,為佛教信仰,重視佛教而派遣僧人或使節出國者,極為罕見(註二〇)。早期由西方來中國的佛教僧侶或翻譯家,均係出於他們自發的傳教熱忱;由政府邀請而至中國的,僅有北方的胡族王朝的統治者苻堅(西元三五七~三五八年)在位派兵邀請鳩摩羅什(西元三四四~四一三年),至於漢族王朝如唐太宗時代的玄奘三藏(西元六〇二~六六四年)留學印度,政府未贊助,且有關卡的禁阻(註二一)。另外一位鑑真律師(西元六八七~七六三年),在唐玄宗天寶年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