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從未有過行政系統的教團,歷代王朝之統制佛教,雖也曾將佛教寺院及僧尼做過宗派型態的分類,卻未有過各宗自成一個行政單元的局面。所以中國佛教的各宗派,不是教團組織的建制,乃是就教理之研究所依經論的不同而產生(註三〇)。或者如禪宗,則因修行的家風不同而分門別戶。也由於如此,佛教在中國從未引起過武力的暴動(註三一)。利用宗教信仰結合群眾與政府對抗的,在中國歷史上,只有漢末附於道教的黃巾黨,另有元及明代借彌勒佛降世為名的白蓮教。均與佛教無關。
在日本則不然,西元第六世紀以後的日本,對於中國文化的吸收及模仿如飢似渴,一批又一批的留學者及僧侶,隨著使節的派遣而到中國,學習政治制度、佛教教理以及建築的藝術等。日本民族的特性之一是崇拜成功者,也模仿成功者的作為,並且模仿得非常神似,故當那些學者及僧侶們留學回國之後,政治方面的官制服飾,建築方面的殿宇配置及其形式,佛教方面的各宗教典法物,均盡量地學習吸收,以致直到今天,唐代的殿宇建築的形式在中國已見不到了,卻可在日本的奈良(Nara)及京都(Kyoto)見到不少。雖然那些建築物,大多已經過數次重建或整修,它們的型態依舊保持著原狀。
在佛教方面,亦復如此。西元六、七世紀間的日本佛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