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日見聞 95

他卻先我做了補充說明,他說他們韓國的比丘,有了相當程度的專研修習之後,始被分別尊稱為法師、禪師、論師、律師等,一般的出家人是不能用這些頭銜的。這也與律制的規定相符合。因此,有位韓國曹溪宗駐在東京弘法院的院長行願禪師,當他要贈送我一部被視為韓國國寶的海印寺藏版《楞嚴經》的影印本時,不知對我用怎麼樣的尊稱做簽贈。

前面說到越南的留日比丘們,受其國內的重視,也受日本佛教界重視,倒不是重視他們的智能和已有的地位,而是重視他們對於以後的越南佛教所具有未來性的期望。因為他們在其本國或在國外,均在同一個組織系統下受保護和受鼓勵。雖然,以我看來,乃至以我國青年們的角度看來,他們的心理年齡尚很稚氣,甚至有點像意氣用事的出鋒頭主義,但也正由有點稚氣,才有青春的活力,推動他們做種種的努力。

至於韓國比丘在日本,也比我們中國僧尼有福報得多,至少,他們有其本國的寺院可住,不用為房租及生活費擔憂,也不用自己炊煮。更可羨慕的是他們仍能和在其國內一樣地過著僧團生活,每天朝晚參加例行的殿堂課誦。因此,韓國比丘留學日本之後,雖然也有一個還了俗,但在比率上是很少了,原因是他們不必改了服裝去打散工找生活。住在寺院中未必沒有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