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看〈出埃及記〉第六章第二十節:「暗蘭娶了他父親的妹妹約基別為妻,她給他生了亞倫和摩西。」摩西的父母是姑姪通婚,那麼摩西稱他父親,應該叫姑丈了。我們再看亞伯拉罕,他是猶太民族最早的一個酋長,也是猶太教的一個原始領袖,但是〈創世記〉第二十章第十二節所載:「況且她也實在是我的妹妹,她與我是同父異母,後來做了我的妻子。」這是兄妹通婚的例證。同時關於他的這位妹妹太太身上,亞伯拉罕還耍了好多花樣,第一次騙了埃及的法老,指著妻子撒萊,說是妹妹,當法老(法老等於國王)將撒萊娶去,上帝便降災給法老及其全家。第二次他以同樣的方法騙了基拉耳王亞比米勒。結果由於上帝的意思:「亞比米勒把牛羊、僕婢賠給亞伯拉罕,又把他的妻子撒萊歸還他。」(〈創世記〉第二十章第十四節)並在同章的第十六節中,開了「遮羞費」的先例,如亞比米勒對撒萊說:「我給妳哥哥一千銀子,作為你在閤家面前遮羞的。」至於亞伯拉罕為何出此下策,我們不難想像,他是為想得到更多的財貨。

下面是個父女通姦的污穢記錄,〈創世記〉第十九章第三十節:「羅得(亞伯拉罕之姪,所多瑪之王)因為怕住在瑣珥,就和他兩個女兒從瑣珥上去住在山裡……。」接著第三十二節又是:「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們可以叫父親喝酒,與他同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