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與和
爭,是不好的,但也未必全是不好;和,是好的,但也未必全是好。總之,世間法,沒有一樣是絕對的。
爭,在一般人的觀念中,總是不好的,比如爭名、爭利、爭權勢、爭地位等等,給予人的印象,總是討厭的。即使自己正是一個爭的人物,並且也在爭的形態之中求生活,他也絕不自願承認是個爭名奪利的人物,並且還要假借種種美妙的名詞來作爭名奪利的藉口,表示他是為大眾謀幸福,而非為一己爭名利。
其實,大智若愚,大惡若賢。一個最能爭取個人名利的人,必也是一個幾乎是眾望所歸的人;相反地,一個衷心為大眾謀幸福的人,往往倒會成為眾矢之的。原因是前者以曲心走曲路,而且走得圓滑無比,八面玲瓏,所以看來像個大好人;後者以直心走直路,而且走得方方正正,有稜有角,所以使人感到處處障礙。但是,人皆不能離一爭字而能有所作為,惡人要爭,善人也要爭;不過,惡人是為其個人的利害得失而爭,善人則為大眾乃至一切眾生的利害得失而爭。如說人而無爭,那他一定是個軟體動物,否則他已超出世間而處於常寂光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