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仁俊法師陪同他老人家,在紐約市內轉了一圈,在市立中央公園小憩之外,就沒有時間再陪他了。實際上比起在東京求學時代,我更忙,那時僅做學生,此時既做學生,又做老師,當時我已決定為東老人辦理來美長住的手續,心想來日方長,承事盡孝,不急在一時。如今想來,那是我的最大損失!然而東老人見我如此精進奮發,既心疼我的體質單薄,又欣喜我的努力不懈,最使他欣慰的是,已有美國青年男女學生,把他認作師公了。
因此,他向正在紐約弘化的敏智、仁俊、浩霖等諸法師聲言:「這次我來美國的主要目的,是要了卻一樁心事,把文化館交給聖嚴,我寫一份書面聲明,請你們諸公簽名作證。」他也的確寫了,交給我看,我說:「臺灣的事在美國辦,法律上恐怕未必有效。而且我也無法在近幾年內返國照顧文化館。」他則肅容相告:「文化館的住眾,鑑心和錠心等,待我二十多年,應給他們妥善照應。你也不必嫌文化館窮,我留下的一點,作為你發展弘化事業的酵頭,總是夠了的。」我說:「請你老人家放心,只要我一天有飯吃,我便會設法照顧文化館的住眾。至於文化館的窮或不窮,無關弘旨。」聽我說完這話,他很高興,把那張寫好的書面文字撕掉了:「聖嚴,有你這句話,我可以安心了。不過,你別不知自己的年齡,再過二十年,你也將和我一樣是七十歲的人了。」他有很多抱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