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於一九四九年,隻身來臺,一九五〇年十二月初八日掩關閱藏,於一九五三年十二月初八日出關,因無法立即歸返大陸,乃於一九五四年承租公地,開闢山坡,於一九五五年興建中華佛教文化館,同年籌印《大藏經》,宣揚佛教文化。近以年邁,雖有徒聖嚴,刻在美國,將來余之名下之動產及不動產,概贈予中華佛教文化館所有,不屬於任何私人所有。另請諸位組設財團法人。對原住錠心、鑑心等諸人,應妥為照顧,彼等於常住有功。至繼任人員,以聖嚴、煮雲為第一人選。以慧嚴、悟因為助理人選。本館事務,以弘揚佛教文化及研究教義、教學為主。辦佛教學院(待遷新址,以山坡地為宜,隔絕塵市為要,再議興學辦法)。余出身農村,未受過國家正軌教育,雖於佛學,稍有研究,仍覺未入堂奧。余若死後,一不開弔,二不發訃聞,三不傳供,四不建塔,以免浪費有用金錢。火化後,骨灰沈於大海,普結眾生緣。前後遺書,合併辦理。
東初遺書 一九七七年二月初二日
在這封遺書中,所提各點,均在心平氣和的深思熟慮之時完成。1.是敍述他到臺灣、閉關、建文化館、印《大藏經》的經過。2.是聖嚴在美國,文化館要組設財團法人。3.對原住眾要照顧。4.繼任人以聖嚴、煮雲兩人為第一人選,慧嚴、悟因為助理。5.文化館於遷移山坡地新址後,以發揚佛教文化教育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