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波士頓和緬因州的地理位置,都是靠近大西洋的沿海一帶,特別是此一區域內,尚無正式的佛教道場,也無出家的法師,故將此行,稱為「沿海撒網」。

用網來比喻佛法的典故,至少有兩個出處:

第一項的「經云」,是指《華嚴經》,「大教」即是華嚴的教儀及教理,也就是用佛法的大網,在生死大海中,將人間及天上的眾生,撈起來置於不生不滅的大涅槃的境界。第二項的「教網」,是從禪宗不立文字教外別傳的立場來看,一切通過名相義理的教法,都不免使人落入知見的障礙,而成有隔靴搔癢,倒不如直接了當地擺下一切,便是本地風光的顯現。

那麼,我既演說教法,我也指導禪法,究竟是撒網還是不撒呢?不過,若不先去撒網,誰又知道有網可撒呢?禪宗為了強調「不立文字」,結果祖師們所留的文字汗牛充棟!我是何人,豈能例外。

(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於紐約禪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