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且由於美金的貶值,日本的物價上漲,希望能夠增加若干款額。朱斐居士,很快給我回信說,他已照我的請求,將信轉出,至於再增加若干數字,恐怕會有問題,並建議我的不足之數,另在臺灣設法。然而,從臺灣設法的建議,我是不忍考慮的,所以又一次地向坂本先生,提到這個難題。他首先問我,一年要多少,然後告訴我:他到一九七五年就要退休了,希望我在他退休之前提出博士論文,至於經費,要是他還活著的話,他會給我設法每年六十至八十萬日圓。他的目的,不一定是助我個人,而是希望衰微沒落甚至即將滅絕的中國佛教,再度復興起來。
幸好一九七三年度的留學經費,經過朱斐居士及美國沈家楨居士的從中接洽,已照我所希望的從瑞士匯到。不幸的是,坂本先生竟又捨我而與世長辭了,縱然他乘願再來,在我的有生之年,他也不可能再做我的指導先生了。
當我來日本之先,即已由臺灣的慧嶽法師介紹,決定跟坂本先生學習。在日本的大學院研究生,僅僅聽某先生的課,並不算是那位先生的門生,要發生指導與被指導的關係之後,始被認為是自己的學生和老師。在這樣的師生關係下,如果相處得好,也就是說,老師對於受他器重的弟子,往往會有父子的親情流露出來。我和坂本先生之間,除了這一重關係之外,還有一重保證人與受保證的關係,所謂保證人,便是對日本政府擔保,留日期間的一切經費及回國的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