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和西方

一、完成了博士論文


一九七五年元月,我把博士論文,向立正大學大學院的辦公室提出而被接受,能否通過不知道。那是親自用鋼筆,筆筆不苟地謄清在每頁五百字標準規格的稿紙上,共計將近一千頁,裝訂成為三大本,一共影印了好多份,分送給論文審查會議每位相關的教授。審查的方式有兩種:一是由教授會議裡推選出適當的專家三到五人,專案審查,然後在大學院(研究所)的文學院、東洋史、佛教學和日蓮宗宗學的全體教授給予口試通過。另外一種屬於責任制,由正副指導教授簽名推薦證明這篇論文已有申請博士學位的水準,然後再經過全體教授會議的通過。我是被指定為第二種方式。因為在日本,指導教授對於所指導的論文是負全責的,如果水準不夠的論文而被證明通過,對於那位指導教授便非常不利。他們也很愛惜羽毛,不會隨便點頭說好。因此一旦被指導教授推薦證明,就算是已經通過了。尤其像我的正指導教授,前後有兩位,坂本幸男和金倉圓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