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論考II 102

例如依據我國近代的歷史語言學家陳寅恪(西元一八九〇至一九六九年)的研究所見,鳩摩羅什的譯經藝術,有三點值得注意:「一為刪去原文繁重,二為不拘原文體制,三為變易原文。」他以羅什所譯《大莊嚴經論》的漢文本對照現存的梵文本,便發現「中文較梵文原本為簡略」,甚至該論「卷十一首篇之末節,則中文全略而未譯。」又據《喻鬘論》的梵文殘本與羅什譯的漢文本對勘,有兩節梵文原本為散文,譯成漢文則為五言一句的偈頌體;另有兩節的梵文原本為偈頌體(類似韻文),而被譯成了漢文的散文。又有一處梵文的Kanva,本為印度古仙人的專有名詞,如果直譯,中國人就不知是什麼了,所以羅什譯為中國人常識所稱的「諸仙」;還有Mandara及Vindhya原為印度傳說中的兩座大山之名,亦非中國人所習知,所以羅什將之譯成了中國人已經知道的「須彌山」(以上資料,見於胡適的《白話文學史》第九章)。

因此,胡適要說:「他(羅什)譯的書,雖然掃除了浮文藻飾,卻仍有文學的意味,這大概是因為譯者的文學天才自然流露。」又說羅什所譯「最流行又最有文學影響的卻要算《金剛》、《法華》、《維摩詰》三部。其中《維摩詰經》本是一部小說,富於文學趣味。……這部半小說半戲劇的作品,譯出之後,在文學界與美術界的影響最大。」(見於同上書第九章)

因此,佛經的漢譯,除了力求投合漢文化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