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曾文先生則主張四一二年回國,四一四年寫完詳細的西行求法記。

二、兩個關於法顯大師的疑案


第一個疑案,是因法顯的生歿年代不詳,也不知他出國及回國之時究竟是多大年紀?湯用彤的《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第十二章,推知法顯出國「前後共十五年」。任繼愈主編的《中國佛教史》第二卷第三章第四節則說:法顯出國至回國的次年,「首尾合為十五年」(西元三九九至四一三年),遊歷二十九國。若依《出三藏記集》卷十五的〈法顯法師傳〉所記,未見到他回國的年代,只說他在回國之後,即前往建康的道場寺譯出六種經律總計六十三卷,此後卒於荊州的新寺,「春秋八十有二。」在梁慧皎的《高僧傳》卷三〈法顯傳〉,也未說到他回國是哪一年,文末則云:「春秋八十有六。」從這兩種資料,所見的法顯世壽,相差四年,但也均謂已過八十歲了。可是,陳垣的《釋氏疑年錄》對於法顯的年齡存疑,論定以一個六十歲上下的老人,不可能尚有西行求法的體魄,所以推測法顯去世的年紀,大概是四十或五十歲間的人。陳垣的此一疑問,認同的學者,有郭朋的《中國佛教史》第二章第十四節說:「陳老此說,頗有道理。」但是南京大學哲學系的楊維中,便推測法顯是公元三四〇至四二二年之間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