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論考II 65

亦由王說出四姓應平等的結論。《雜阿含經》卷四十四有偈云:「汝莫問所生,但當問所行。刻木為鑽燧,亦能生於火。下賤種姓中,生堅固牟尼。」這是說下賤的階級中,也有聖人出生。《增一阿含經》卷三十七有云:「我法中有四種姓,於我法中作沙門,不錄前名,更作餘字,猶如彼海,四大江河皆投於海而同一味,更無餘名。」《長阿含經》卷六〈小緣經〉記述佛云:「若有人問汝誰種姓?當答彼言,我是沙門釋種子也。」

這意思是說,種族階級的信仰,是不合理的。我們應該以素行的道德和智慧的高低深淺,論其成就,不當以出生的家族或種族的背景,論其貴賤。所以凡在佛陀的團體中出了家的,便可捨卻原有的種族階級,一律稱為「沙門釋子。」縱然依舊在家學佛,也不以出身的種族階級,論其高下,而一律皆以所行的善法程度,來作衡量。這就是打破不平等的階級制度,將各種族群的人,都置於同等的社會地位了。此在當時的印度社會,應算是一種革命性的人權運動。

(二)政教分離。政治與宗教分離是新時代的必然趨勢。否則的話,由於政治體制與宗教結構的掛鉤,會為政治人物帶來操縱宗教群眾的弊端,也會為宗教團體帶來腐敗及俗化的危機。政治人物往往會因為私利而驅使宗教群眾,發動宗教戰爭。正統的佛教徒是不會被捲入政治漩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