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增一阿含經》卷四十二〈結禁品〉中,便規定比丘不得親近國王,否則可能會有十種負面的問題發生,對比丘不利,也於佛教的團體有害。《中阿含經》卷四十九《大空經》中,亦規定沙門不應「論王、論賊、論鬥諍」等。《增一阿含經》卷四十三〈善惡品〉中,佛對比丘們說:「汝等莫稱譏王治國家界,亦莫論王有勝劣。」因為佛教是無國界的、不得黨同伐異的、不得參與政治鬥諍的。
不過,佛教徒也不是全不關心政治的良窳治亂,若遇賢王良相,亦當適時給予建言。例如《中阿含經》卷三十五的〈雨勢經〉、《長阿含經》卷二的〈遊行經〉、《增一阿含經》卷三十四的〈七日品〉,均舉出治國的七法。大致是主張王臣勤政愛民、以和合心議國事、人民彼此團結、上下和順、尊重耆宿意見、不違禮度、法律清明、崇信宗教、恭奉供養。以宗教來福國祐民,安定社會人心,由政治來治國保民,護持宗教。出家的佛教徒在任何國家,都是愛國的,關心政治的,但不左右政治。至於在家佛教徒,不僅關心政治,也應參與政治,唯不可利用教團的群眾,作為政治的工具。
(三)宗教寬容。文化多元與宗教的包容,已是新文明的必然趨勢。今日美國的強大,起源於英國清教徒不容於保守的英國,而移民到了美洲新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