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各人的機遇,也不會一樣。這自然而然地就會形成貧富的差距。若用什麼制度來將財物平均分配,那是不公平的,也是不理智的。如果硬性規定下去,可能不是平均的富有,而是平均的貧窮了!要解決貧富懸殊的社會現象,除了合理的經濟制度,其最好的辦法,便是鼓勵人人都樂意布施。
布施哪些項目呢?《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七的〈邪聚品〉有云:「復有五施,令得大福,云何為五?一者造作園觀,二者造作林樹,三者造作橋樑,四者造作大船,五者與當來、過去(的人)造作房舍住處。」這五個項目,都是社會大眾的公共設施,包括了造作公園及其建築物、森林、橋樑、大船、旅舍等。這些在現代社會中,多半已由政府負責建造了,但是尚有政府做不到的公益福利,均可比照著由民間大眾布施。例如我們對流離失所的災民、難民,對貧病交迫、饑寒相煎的窮人、病患,均應伸出援手,施衣食、給醫藥、教他們謀生的方法和技巧。乃至於如《中阿含經》卷四十七的〈瞿曇彌經〉、《雜阿含經》卷四十八的一二八四經中所見的,也教奴婢及貧窮的人們,發起布施的歡喜心。解除了心靈的貧窮,就能面對物質的貧窮而不以為苦。
布施又名造福業。《增一阿含經》卷十二的〈三寶品〉,說有三種福業。第一種布施福業,便是對沙門、婆羅門、極貧窮者、病瘦者、孤獨無所依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