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卻也沒有必要牽強附會地彼此硬想求同。因為那不僅會是一樁非常痛苦而困擾人的事,還會產生三種可能的結果:①扭曲了其他的宗教而強人同己;②否定了自己的宗教而捨己從人;③混淆了各宗教而另立一個新宗教。這些都不是健康的做法。所以,曾經有人問起第十四世達賴喇嘛:「你既認為一切宗教都是好的,是不是可以另創一個綜合性的宗教?」他的回答是:「不,世界的宗教已經夠多了。」意思是說,自古以來,人類的宗教是可以多元的,但是各美其美、各善其善、各真其真,不必混淆。彼此之間求其同而存其異,未嘗不是好事。例如:佛教是主張緣起論而非有神論,佛教能夠尊重並瞭解有神論的宗教,但也不必硬把自己的立場否定了,才能和其他的宗教做朋友。

三、宗教之間的合作


宗教之間的彼此合作,不是集合各宗教的領袖們來檢討彼此所信奉的教義,誰優誰劣、誰高誰低、誰大誰小、誰好誰不好,因為那只會引起衝突、加深矛盾、增長敵意、製造對立。若能掌握尊重各宗教的原則,大家就可以和平相處。尤其是處身多元宗教的現代世界中,只要一走出自己的國門、一走出自己的族群、乃至一走出自己的家門,我們便會接觸到各種不同宗教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