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與理─如何處理複雜的人際關係


常聽人說:「這個人不錯,心地很好,但是和人相處得不好!」請問諸位,這樣的人算不算好人呢?

就他個人來說,他是好人;對社會來說,他只是「半」個好人。特別是佛教徒,如果與人處不好,就不能發揮淨化社會的功能。因此,今天我要和諸位談談「情與理」,探討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究竟要怎樣建立,才會比較和諧。

一、情與理的定義


何謂情與理?主觀的態度是情,客觀的態度是理;自私的觀點是情,公平的觀點是理;為個人求、為目前求是情,為大眾求、為千古求是理;有所為而為是情,無所為而為是理。

情,維繫人間的活動與存在,它好比是潤滑劑,使人活得更有意義。但是,從學佛的觀點來講,我們必須要一層一層地把情化解,進入理的狀態。所謂「主觀的態度」,便是不管他人的想法,不設身處地為當事人想,只在乎自己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