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情與理的類型
「情」可分成五種型態,即男女之間的愛情、親子間的親情、朋友間的友情、施和受的恩情、修行者之間的道情。五者當中,前四項是為「俗情」,第五項則是「法情」。因此,佛教給眾生一個名稱,叫作「有情」。
首先,我們討論男女間的愛情。請問諸位,男女間是不是也有友情和恩情呢?答案是肯定的。可見,男女之間不一定只有愛情。以學佛人來說,男女夫妻之間也具備了道情。另外,中國人一向的觀念裡,以為父母和子女之間,只有親情和恩情;可是在現今的社會,在西方國家,人們把父母也當朋友看;同時,親子之間也一定有愛情──父母對兒女的愛,兒女對父母的「敬」加上「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