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迦牟尼佛留傳給我們的教導是:捨棄自我的執著,因為事事物物都是無常。也就是說,任何事物都會由於因素條件之異動而有不同的變化,既然會變化,為何不順應著因緣時節而加以推動呢?為何不化被動為主動,放下再提起呢?如果基於不願放棄既得的權利地位,所以產生自我矛盾,不但自己跟自己產生衝突,也跟環境對立。如果能認清事實,一切都在進步之中,一切都在演變之下,又有什麼捨不得、放不下的呢?
記得有位居士對我這麼說過:「師父啊,您老囉!您會不會死?」我答:「人,不可能永生不死。」「師父,您怕不怕死?」「死是這一期生命的盡頭,也正是另一段生命的起點,並不是說人死就一了百了什麼都沒有了。世界上任何現象的生與滅、起與伏,都是自然現象,所以,死亡並不可怕,死亡是放下,因為能放下就是為了進一步再提起。」
(二)為了成全家庭社會的和諧幸福,必須放下個人權利意見的執著,才能夠包容
能放下個人的意見、執著,至少在家中會得到家人的認同。自己認同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