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門 49

事實上,人家把戒律放在心中,而你拿著戒律的尺碼放在口頭,只是自尋煩惱而已。

雖然如此,理性還是有好處的,有理性的人,能事理分明,能有冷靜的頭腦來處理人及事的問題。

事和理要分明,有些人只懂理不懂事,不通人情世故,以致弄成灰頭土臉,所以我們也常聽人家講:「你這個人怎麼這麼不懂事呢?」事和理性往往是不能夠相應的;你也許可以說得很有道理,但是真正去做的時候,又不一定能做得那麼好。臺灣有一位教授是教經營管理學的權威,故被一家企業公司聘為總經理,結果在上任不到半年就辭職不幹了,他的心得是:「我只適合教管理,並不適合做管理。」所以現代的科學家要講經驗科學。至於理論科學,只有可能性,不能說一定會成功。

在佛法來講,事與理是要分清楚的,事是事──事有時不是用嘴巴能夠講得通;理是理──理由或觀念是能夠用語言說得通的。當你看事的時候,就不一定非要用理來做要求不可,事在基本上應該是合理的,但是在事情發生的時候,運用之妙,存於一心,若用已經決定的現成理論來做標準,就可能行不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