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入門 18

尤其熟悉祭神的儀禮,無形之中,即在人民心中,自然取得了很大的權威和崇高的地位。他們在印度住定以後,大概未有多久,這個以婆羅門為最高階級的觀念,即已形成。第二階級為從事治安及保衛人民的武士,稱為剎帝利;第三階級為從事農工商業的一般庶民,稱為吠舍;第四即是最低階級的奴隸或賤民,這是以被雅利安人所征服的原住民為主的,稱為首陀羅。

這種階級制度,當然是不合理的、不公平的。佛教之能在婆羅門教的國土中,得到發展的機會,原因當然很多,反對階級制度,主張四姓平等,乃是主要的因素之一。可惜,當佛教被回教消滅之後,印度教再度抬頭,階級制度依然存在。而此階級制度的規定,即載於他們的神聖的《吠陀》(Veda)的聖典,所以相互為因,根本無法廢除。

六、《吠陀》


婆羅門教的第二特色,是把他們來自天啟的聖典,視為絕對的真理之所在,共有四類,總名為《吠陀》(意為知識),即是他們的四大根本教典。

(一)《梨俱吠陀》(Ṛg-veda):這部書不但是印度最古的文獻,也是全體印度歐羅巴民族中最古的文獻,總集了一千多首宗教讚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