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非姓氏的意思。印度的社會,將人分成四大階級──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階級與階級之間壁壘森嚴、高下懸殊。婆羅門種的人,永遠是高貴神聖的;首陀羅種的人,永遠是卑微下賤的,這在印度其他的宗教──特別是婆羅門教的觀念中,乃是牢不可破的,唯有在佛陀的心目中,一切都是平等,所以一旦信佛出家之後,不復再有四大階級的分限,大家都是釋迦的弟子。但此並不含有否定俗姓的意思,如以俗姓的數目而論,在印度境內,絕不止於四種姓氏,當亦可知。

那麼,準此而言,今日的出家人,不以釋字為姓,仍用俗姓俗名,也是對的囉?這也未必見得,因為凡是一種好的風尚,成為公認的習慣之後,若無更好的理由與絕對的必要,我們就不必破壞它,破壞了舊的並且是好的,而又不能創立新興的與更好的,我們是不必破壞的。中國的出家人以釋字為姓,雖非原始佛教的規範,但其能將出家弟子統為一姓,也正表達了僧眾和合的意義。

雖然在今日臺灣的戶政制度上,要想變更在俗姓名而為出家姓名,乃為戶政法規之所不許,但於出家之後,若非負有法律的責任,對於政府的管理及證券契約的簽署之外,在佛教之中,仍宜用其法名。否則,便會引起他人對其「身分不明」的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