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供養法寶經卷,也可供人參拜讀誦,漸漸地佛塔所在之處,也就成了佛教的修習道場。但是我們應知道,《十二因緣經》中說,只有八種人死後,可以為之起塔供養,那便是如來、菩薩、緣覺、羅漢、阿那含、斯陀含、須陀洹、輪王(註四)。依《摩訶僧祇律》稱:凡僧亦應起塔,謂持律法師,營事比丘,德望比丘,但其因非聖人,他們的塔就不許有露盤了。至於近世,以俗人的骨灰納於塔中供奉的時尚,是沒有根據的。
在此我們可以指出,《法華經》所稱的塔廟,實即塔婆的另一種翻譯,是指的一樣東西,不可將塔廟二字分開來解。塔廟的廟字,不能當作單獨的廟字解釋。事實上,如今確有許多佛教的道場稱為廟,但是廟卻不是佛教的產物。廟的意思,《說文解字》的解釋:「尊祖先貌也。」也就是說,尊敬祖先的狀貌。所以古代王家祀祖的宮室,稱為宗廟,後世的士大夫階級,也都仿效王室而立家廟以祀祖先。
佛教未來中國之前,早就有了廟的名稱,同時凡為廟者,也不一定便是祀祖之所,《爾雅》釋宮稱:「室有東西廂曰廟。」因為祀祖之所多用東西廂之宮室,後來唯有宗廟傳世不廢,所以凡提起廟字,便連帶到宗廟的觀念了。
另據《史記》封禪書的記載:「趙人新垣平以望氣見上,言長安東北有神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