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依法不依人
由於主張佛法不一定須由佛說,進一步就建立一個觀念──不得以人廢言。惡人說了好話,惡人雖不可取,他所說的好話,仍應受到重視。同時也要廢除思想上的偶像崇拜,佛陀所說的正法,固然要信受奉行,如果有人假託佛陀之名而說的邪法,我們卻不能因了佛陀的名而接受它。再者,佛陀主張弟子們應當依他所說的法去實行,便得解脫;如果僅僅以親近瞻禮佛陀的身相,那是無大用處的。故在《四十二章經》中說:「弟子去,離吾數千里,憶念吾戒(法),必得道;在吾左側,意在邪,終不得道。」
(三)積極的倫理實踐
學佛知津 18
5依法不依人
(三)積極的倫理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