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各類食物在食用之前,必須作淨,各依類別,任作一種淨法,便可以吃,否則便是不淨食。
談到供佛,往往看到都以食物的原料,稍加油煎或湯煮之後,不配作料,也不調味,就是硬繃繃生挺挺地供在佛前。這是最不合乎要求的。
我們不是常念:「三德六味,供佛及僧」嗎?輕軟、潔淨、如法,稱為三德。苦、酸、甘、辛、鹹、淡,稱為六味。
我們供僧,都要調味,豈能供佛卻不要調味了?難道說僅用「淡」的一味供佛就夠了?這是非常失敬的事。佛像雖不真的受食,供養者則當至誠以赴。
(三)僧俗能夠同餐嗎?
演培法師去泰國弘法時,泰國的華僑信徒,每餐不敢與比丘同桌,即使勸請他們勉強同桌,也不敢與比丘共器而食,每一樣菜上桌,總讓比丘先用小碗盛出先吃,居士們才敢動筷。演培法師說,這是他們「遵南傳教的律制」。(《南天遊化》一二五至一二七頁)
其實傳譯成漢文的律藏之中,也有如此的規定:
《五分律》中說:「不應與白衣共器食。若往親里家,彼言:『我等非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