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僧寶之能戒、能定、能慧,僧寶導之於前,學者自可隨之於後。這是什麼,這就是傳道與學道之相互為禮,彼此為用。傳道的人,必先有道可傳,及其傳道的對象;學道的人,必先有道可學及其學道之依準,師弟之關係,端在道之授受。是情誼的感通,也是理智的交融。否則的話,此一師弟之關係,便不能落實。如果說學人之學佛,目的僅在聽法,僧寶的責任僅在說法,學人為了聽法,所以供養僧寶,僧寶為了利養,所以講經說法,僧寶可以不負身教的責任,學人可以不學僧寶的行為。那麼,僧寶變成了播音器,學人變成了錄音機,還有什麼成佛之道可言?同時,人若言行殊途,他的言詞,也必無從達意,沒有在行持中所得佛法的體驗,他所說的佛法,也就無從著力,無處落實。
二、師僧
根據佛法,比丘雖不即是導師的意思,但是出家而現僧相者,即為僧寶之一,即是學佛者的師表之一,故經中每以師僧並稱。僧伽之中,良莠不齊,雖在佛陀時代,亦是難免,但僧寶為佛教之中心,人之親近參學,固可有其選擇對象的自由,對僧寶的觀念,則應一視同仁。對於僧寶在衣服、飲食、臥具、醫藥的供養,原則上也該一視同仁。僧格之是否完美,那是其本身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