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試問:我們誰能有以神通力願而自燃身的工夫?誰能將此血肉之軀一燒便可燒上一千二百年呢?

至於為了求聞佛法,而能不惜捨身的例子,佛經中很多,所以《華嚴經.入法界品》普賢菩薩曾對善財說:「我法海中,無有一文無有一句,非是捨施轉輪王位而求得者,非是捨施一切所有而求得者。」但那都是忍位以上的菩薩,處身於沒有佛法的環境中,才是如此的。另外,自捨身肉手足,而去供養餓虎狼獅子、一切餓鬼,為的是慈憫眾生,並願以此捨身相飼的方法,來攝化接引他們,所以《梵網經》的同一條中,接著便說:「後一一次第,為說正法,使心開意解。」故而菩薩為度眾生,三千大千國土,無有一處不是捨身肉腦髓之所。菩薩為救饑民,可以變作一座大肉山,由人分割;可以化作大魚,由人取食;為救一隻鴿子,可以國王之尊,生割身肉以代。雖然鮮血淋漓,仍舊不以為苦。但此也是聖階的菩薩,才能做到。否則,既已捨身而飼餓虎狼獅子等在先,何得仍能「一一次第,為說正法,使心開意解」之在後呢?同時,未登忍地,即使有其捨身的大心,捨身之際,卻不能沒有痛苦的感受了。既在痛苦之中命終,命終之後的去向也就很難自主了。因為凡位的眾生,業障多於善因,定業重於願力,所以痛苦而不瞋者很少,瞋心而不墮者不多。故於《梵網經》的輕垢戒第三十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