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也不是勉強得來的,如若虔敬之心不足,忍耐之力不夠,那是受不了的。同時,《梵網經》的規定,只是燒身、燒臂、燒指,也並未要人燃頂。或有解者以為頭是人體的最上部位,也是最尊貴處,所以用燃頂來象徵或代表燒身的意思,這一解釋,當然也有道理。不過我們必須明白一個事實,《梵網經》雖然要求出家菩薩,必須燒身、燒臂、燒指,並須捨身以飼獅狼餓鬼,但卻並未說明,凡受菩薩戒的比丘,必須首先燒身或捨身,若不燒身捨身,便不得戒。尤其並未規定在受菩薩戒前的出家人必須燃頂,才能得戒。所以燃頂這一節目,也不是授出家菩薩戒的必經過程。燃頂與正授戒禮,根本就是兩回事。如說出家人求菩薩戒,燒身捨身在前,受戒得戒在後,身既先已燒了捨了,還由什麼東西接納戒體呢?難道是受的幽冥戒嗎?如今燃頂,雖非燒身捨身,但此燃頂的根據,乃是同一源流。

我本人絕不反對燃香,但應出於各自的心願;在授出家菩薩戒之前,或在講解《梵網經》之時,戒場的戒師,開示戒子應行苦行,這是必要的。苦行的最大意義,是在體察此一有生之患,只要有生死,便有痛苦,痛苦則以燃火燒肉為最難忍,然而燒肉雖痛,死的痛苦比此更甚。為了警策行者不要樂不思蜀,而將生死大事棄諸腦後,並將眾生的痛苦,置諸不理,所以要燃香;為了表示並不貪著此一血肉之軀,若有必要,隨時可以捨卻此一血肉之軀,所以要燃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