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捨戒還俗並不可恥,破戒戀棧才最可惡,故在泰國與緬甸等的佛教國家,皆以出家為光榮的事,出家還俗,也是平常的事,並且以為唯有還俗的人,才是標準的國民,他們不以還俗為恥,並以做過和尚為榮。所以他們沒有一個不捨戒的還俗人,也沒有一個犯根本戒的出家人。願意持戒,即可出家,受戒出家的大門隨時開著歡迎;不能持戒,當可捨戒還俗,社會上的職業,也多歡迎還了俗的出家人。
在我們中國,適巧相反,不以出家破戒為罪惡,竟以捨戒還俗為恥辱,這是顛倒,絕對的顛倒!
這有兩個原因:
- 中國的出家人,能有謀生的技能者不多,即使有其謀生的技能,在家謀生,總沒有比出家受供養容易。再說,出家人當其出家之時,並不準備還俗,他們的事業基礎,也就建築在出家的身分之上,如果一旦捨戒還俗,勢將前功盡棄,而去另起爐灶,所以雖有煩惱業障現前,仍無勇氣捨戒還俗。(這是不明因果,不知罪報!)事實上一個本不適宜過僧侶生活的人,他要勉強過下去,不唯痛苦,也將必有罪惡產生,他的事業也絕不會太好,何不及時抽身,乾脆還俗!有位心理學家說:當你發現人生的路向走得不對時,切不要怕與過去的教養和觀念斷絕關係。拿出勇氣,另闢生路。
- 中國的社會,普遍地輕視還俗的僧尼,致使還了俗的,多有不敢承認他曾出過家,甚至不敢承認他是信仰佛教的;尚未還俗而又不能習慣出家生活的人,也就因此寧可生活在罪惡之中,也不敢輕易捨戒還俗。再有,佛教界中,也不原諒還俗的人,這在前面已經說過了。
補救的方法,是實行太虛大師的號召:「尊重僧界還俗人。」不唯尊重還俗人,更應該幫助還俗人,最低限度他們要比一般從未出過家的俗人更有信心,也更有教性。否則,犯戒不還俗,僧界不清淨;還俗不受尊重,戒羸(不能持戒)者又不敢捨戒還俗,實是佛教最大的不幸!
關於捨戒的問題,我想附帶說明一點:
佛教的戒律,分為比丘戒、比丘尼戒、式叉摩尼戒、沙彌戒、八戒、五戒、菩薩戒。除了菩薩戒,任何一種戒,均可捨,在生時不捨,臨終捨壽時也要捨。菩薩戒則一受永受,若不破重戒而失戒,盡未來際時,直到成佛,即使成佛,更無捨戒之理。
捨戒也有區分:比丘戒、比丘尼戒、式叉摩尼戒、沙彌戒,要捨即是全部捨,不可逐條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