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捨戒還俗並不可恥,破戒戀棧才最可惡,故在泰國與緬甸等的佛教國家,皆以出家為光榮的事,出家還俗,也是平常的事,並且以為唯有還俗的人,才是標準的國民,他們不以還俗為恥,並以做過和尚為榮。所以他們沒有一個不捨戒的還俗人,也沒有一個犯根本戒的出家人。願意持戒,即可出家,受戒出家的大門隨時開著歡迎;不能持戒,當可捨戒還俗,社會上的職業,也多歡迎還了俗的出家人。

在我們中國,適巧相反,不以出家破戒為罪惡,竟以捨戒還俗為恥辱,這是顛倒,絕對的顛倒!

這有兩個原因:

補救的方法,是實行太虛大師的號召:「尊重僧界還俗人。」不唯尊重還俗人,更應該幫助還俗人,最低限度他們要比一般從未出過家的俗人更有信心,也更有教性。否則,犯戒不還俗,僧界不清淨;還俗不受尊重,戒羸(不能持戒)者又不敢捨戒還俗,實是佛教最大的不幸!

關於捨戒的問題,我想附帶說明一點:

佛教的戒律,分為比丘戒、比丘尼戒、式叉摩尼戒、沙彌戒、八戒、五戒、菩薩戒。除了菩薩戒,任何一種戒,均可捨,在生時不捨,臨終捨壽時也要捨。菩薩戒則一受永受,若不破重戒而失戒,盡未來際時,直到成佛,即使成佛,更無捨戒之理。

捨戒也有區分:比丘戒、比丘尼戒、式叉摩尼戒、沙彌戒,要捨即是全部捨,不可逐條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