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之中有的既不是合法的財團,也不是立案的出版社,審查他們的刊物內容,只是節錄、轉載、剪輯古人以及現代各種佛教書刊中的文字,既沒有自己的理想,也不見屬於自己的創作。再看他們出版的書籍,除了影印古人的著作、盜印今人的作品,也沒有新的撰述和譯作。有一些出版社雖然在書刊的封底註明是贈閱或不標定價,卻以收回成本及郵費的名義,向索取贈閱的讀者收回超過它實際價值的利潤。
從表面看,他們是在為佛教做文宣的工作,的確也有好多人因他們而接觸了佛教的書刊,接受了佛教的信仰,所以,他們確有一番功勞。我們不反對他們存在的事實,但他們的動機和作法,當有商量和改進的餘地。我們也不強調凡是佛教文化工作都是純粹義務或無條件地發心,如果能以正常的經營方式發掘更多的新作者、新作品,並且翻譯出版外國的有關著作,並注意出版品質的維護,而賺取合理的利潤和薪水,當是社會大眾所樂意接受的,也是佛教界所讚歎的。否則,除了鼓勵更多的人來假藉弘法利生之名,而增長貪利取巧之實,並對於社會大眾的財力資源也是一種浪費。
據中國佛教會的瞭解,今天以佛教刊物為名的出版物已有六、七十種,起起滅滅,名目繁多,內容幾乎千篇一律,能有特色、具可讀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