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的佛教 120

稱為羯磨法。所以,在同一個區域或者同一個寺院之內,仍能夠保持團體的規律,因此,也不能說是沒有制度。

可是佛教主張自律,而佛陀也不主張由他自己來領導大眾,佛嘗說:「法依止、律依止、自依止。」佛自己也說他在僧中。這表明了佛教的團體是絕對自由、公平、平等的,佛與弟子之間,沒有統屬關係,沒有主從關係,佛世的時候,各寺院之間,彼此互相來往,卻也沒有互相隸屬的關係,可以說是一個無政府的團體。因此,它從來沒有以縱橫的組織體系來建立行政網。不像西方的天主教會,曾經有過政教一體的時代背景,所以有完整的教會制度,乃至超越國界的世界性教團組織。

迄今為止,世界各國的佛教,已有完整行政體系的,可能只有西藏一地,那也是由於政教合一的關係。至於今天的泰國,有僧皇制度來統攝全國的佛教,但是以僧皇的地位雖受到泰皇的皈依,佛教的教會行政體系的制度,仍只隸屬於宗教廳的管轄範圍,並沒有獨立於政府行政制度之外,等於是受政府行政制度的輔導而設立的佛教教團。另外像日本也有一個文化廳來管轄宗教事務,監督並輔導各宗教社團的運作。而日本佛教各宗派卻另有一套制度,是以大本山、本山、末寺三級來統轄各宗宗內的寺院,全國性的稱為大本山,區域性的稱為本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