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的佛教 124

不准求受大戒。一般佛學院的教育,在課程內容應該參考西藏、日本、泰國、錫蘭等各佛教團體的僧侶教育制度,不應抱殘守缺,依舊停留在五十年前的型態。至於佛教會在不違背佛法的原則及社會背景的基礎上,何妨參考西方教會、日本宗派以及民間社團等公會的組織及其運作方式,以完成健全的教會制度,發揮其正常的功能。

(一九八七年三月十五日《人生》四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