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賦予教育的意義和弘法的效果。若能以齋僧的機會與各級教會或某些特定的教團配合,籌措經費,計畫性並持續性地倡導僧尼教育,提供僧尼教育的基金和環境,培養主持三寶,弘揚佛法的僧尼人才,同時,若能舉辦為期三天、一週,乃至於一個月、三個月的僧眾的生活講習,分級進修,也很有必要。因為,時代在進步,環境在變遷,佛教界的因應能力始終無法跟上,唯有促成提高僧眾的教育水準,改善設置佛法的修學環境,才能夠養成後繼的僧尼人才,以因應時代和環境的需要。但願從明年起的齋僧大會,繼續推動,不過它的實質和目的,應該有所不同。

(一九八七年十月十五日《人生》五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