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佛法中心的「佛法僧」三寶之一的「僧伽」,就有限制了。茲分七點,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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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者是僧伽:《雜阿含經》卷三三云:「念佛、念法、念比丘僧。」「復次聖弟子,念於僧事:世尊弟子,善向、正向、直向、誠向,行隨順法。……此四雙八輩賢聖,是名世尊弟子僧。淨戒具足、三昧具足、智慧具足、解脫具足、解脫知見具足,所應奉迎、承事供養,為良福田。聖弟子如是念僧事時,不起貪欲瞋恚愚癡,乃至念僧所熏,昇進涅槃。」(《大正藏》卷二.二三七~二三八頁)《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三也說,佛度五比丘之後,有六阿羅漢,其中的五人是僧寶,一人是佛寶。 -
出家為僧眾:《中阿含經》卷六《教化病經》云:「有若干姓,異名異族,剃除鬚髮著袈裟,至信捨家無家,從佛學道,是名為眾。此佛及眾,吾之所請。」(《大正藏》卷一.四五九~四六〇頁) -
皈依比丘眾:《中阿含經》卷一二《鞞峯陵耆經》云:「歸佛、歸法、歸比丘眾。不疑三尊,不惑苦集滅道。」(《大正藏》卷一.五〇一頁;《中阿含經》卷四七《瞿曇彌經》,亦作如此說)《大智度論》卷三云:「云何名僧伽?僧伽,秦言眾。多比丘一處和合,是名僧伽。……如是一一比丘,不名為僧,除一一比丘,亦無僧,諸比丘和合故僧名生。」(《大正藏》卷二五.八〇頁) -
供施出家僧:《中阿含經》卷四七《瞿曇彌經》云:「信族姓男族姓女,佛在世時,佛為首,施佛及比丘眾,是謂第一施眾,得大福、得大果、得大功德、得大廣報。信族姓男族姓女,世尊涅槃後不久,施二部眾,施比丘眾,施比丘尼眾。」(《大正藏》卷一.七二二頁) -
僧為眾中尊:《中阿含經》卷四七《瞿曇彌經》云:「世尊亦至再三告曰:瞿曇彌,持此衣施比丘眾,施比丘眾已,便供養我(佛),亦供養眾。」(《大正藏》卷一.七二二頁)這是說佛亦是比丘僧中的一人,若供養比丘僧,亦供養了佛,可知比丘僧的地位隆高。又在《大智度論》及《寶性論》等諸論書的開端處,多有皈敬三寶的偈頌。他們讚頌佛為(福慧)兩足中尊,法為(使人)離欲中尊,僧為(一切團體的)諸眾中尊,故稱為寶。故在迄今為止的南傳佛教、西藏佛教、中國佛教,都有共同形式的三皈依詞:
皈依佛陀,兩足中尊。
皈依達磨,離欲中尊。
皈依僧伽,諸眾中尊。
其中的僧伽,是指諸眾之中最上最尊的比丘僧,是包括佛菩薩在內的賢聖僧及凡夫僧,在家居士的團體,可以稱為在家眾,卻不在僧寶之列。在家居士得為代佛說法的法師,但不得僭越僧寶而成為被皈依的對象。 -
佛教三種僧:《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二云:「世出世間有三種僧:一菩薩僧,二聲聞僧,三凡夫僧。文殊師利及彌勒等是菩薩僧。如舍利弗、目犍連等是聲聞僧。若有成就(七眾的)別解脫戒,真善凡夫,乃至具足一切正見,能廣為他,演說開示眾聖道法,利樂眾生,名凡夫僧,雖未能得無漏戒定及慧解脫,而供養者獲無量福。如是三種,名真福田僧。」(《大正藏》卷三.二九九~三〇〇頁)
此處的菩薩僧,是指在比丘僧中的文殊及彌勒,是等覺聖者,非初發心菩薩,而且是現比丘相的菩薩,不是在家型態的菩薩。故在《大智度論》卷三四云:「諸佛多以聲聞為僧,無別菩薩僧。如彌勒菩薩、文殊師利菩薩等,以釋迦文佛無別菩薩僧故,入聲聞僧中次第坐。」(《大正藏》卷二五.三一一頁)諸佛國土中,或有菩薩僧的,唯在此釋迦世尊的化土,沒有菩薩僧團,所以菩薩也入比丘相的聲聞僧中次第坐。至於凡夫僧,是指成就了比丘、比丘尼戒,並且具足一切正見的出家眾。聲聞僧即是四雙八輩的賢聖僧。 -
僧在律中是和合義:比丘、比丘尼的生活軌範名為戒,執行指導生活軌範的稱為律,律中的會議作法稱為羯磨,羯磨的事項大小,各有其定額的人數,出席的人數越少,能表決通過的事項也越輕。若據《四分律》卷四四,僧有四種:四人僧、五人僧、十人僧、二十人僧,分別用來執行一切僧團大眾的事務,必須全票通過,所以叫作和合僧。僧的尊貴,除了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的聖德,也極其重視和合,和合即無私,凡事拾己從公,稱為僧。口和、身和、意和、戒和、見和、利和,共稱為六和敬。如《仁王經》云:「住在佛家,修六和敬。」若不依律,不行羯磨,不修六和敬,就難得名為僧寶了。
舉出以上各種根本佛教及印度大乘佛教的經論,揭櫫有關「僧伽」及「僧寶」二語的詮釋和用法,目的是在闡明佛法中所用「僧伽」及「僧寶」二語的定義,不在阻止或擔心在家居士濫冒出家僧眾的權益和地位。因為僧伽一語,在今日中國文化的環境中,並無特殊意味,不會帶來特別的權益。中國人的道德風尚,是崇德報功、禮賢下士;一般的民間傾向,是崇拜神異、追求靈驗。少數僧尼之能受到禮敬、皈信、布施、供養,是由於精苦的行持,或由於福慧的事功,或因有神異的感應。至於大多數的僧尼,乃以自力謀生,例如自耕自食、應赴經懺、募化小緣,以及仰給於香火燈油等。總之,不一定因為僧尼是三寶之一,便能受到廣大信施的承事供養。正因為如此,不論僧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