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佛法中心的「佛法僧」三寶之一的「僧伽」,就有限制了。茲分七點,說明如下:

舉出以上各種根本佛教及印度大乘佛教的經論,揭櫫有關「僧伽」及「僧寶」二語的詮釋和用法,目的是在闡明佛法中所用「僧伽」及「僧寶」二語的定義,不在阻止或擔心在家居士濫冒出家僧眾的權益和地位。因為僧伽一語,在今日中國文化的環境中,並無特殊意味,不會帶來特別的權益。中國人的道德風尚,是崇德報功、禮賢下士;一般的民間傾向,是崇拜神異、追求靈驗。少數僧尼之能受到禮敬、皈信、布施、供養,是由於精苦的行持,或由於福慧的事功,或因有神異的感應。至於大多數的僧尼,乃以自力謀生,例如自耕自食、應赴經懺、募化小緣,以及仰給於香火燈油等。總之,不一定因為僧尼是三寶之一,便能受到廣大信施的承事供養。正因為如此,不論僧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