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的佛教 166

要靠他們各自的職業維持,是來自薪給,而不是來自十方的信施。僧侶是他們的身分,但並不就是謀生的職業。

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後,日本出現了不少新興宗教,雖多打出佛教的旗號,也主張「僧伽」即是教團,他們寧用某某教團或教會,而未見某某僧伽的名目。日本型態的在家教團,傳至美國,雖皆主張他們也是僧伽,他們卻寧用寺、中心(center)或社區(community)為名。雖有少數青年以他們的宿舍、伙食團、集會所命名為僧伽,但連他們自己也不敢相信,佛世的僧寶就是這個樣子。

「僧伽」一詞的梵文原義,是男性的群體或多數之集合,對於敵人的大軍,也可稱為僧伽。然在宗教,不論何派的教團,均可名為僧伽,它有「多、眾、聚、眾會、廣聚」等的漢譯。所以,佛教有佛教的僧伽,耆那教也有耆那教的僧伽。在印度有出家的沙門僧伽,有在家的婆羅門僧伽。僧伽既有「眾」的意思,佛教也不是只有出家眾,乃將出家眾及在家眾的男女大小,依次分成七等:比丘眾、比丘尼眾、式叉摩尼眾、沙彌眾、沙彌尼眾、優婆塞眾、優婆夷眾,合稱為「七眾」。為了不使出家眾與在家眾混淆,故譯出家的「眾」為「僧」,而譯在家的「眾」為「眾」。本來,比丘尼眾亦得稱為尼僧伽,為了不使男女的差別混淆,便以群體的比丘為「僧眾」,群體的比丘尼為「尼眾」。這是中國的慣用法。